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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4-17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长梁晓涛先生、董事石村先生、监事会主席张海鸽女士、监事孙玲娣女士递交的辞呈。因工作变动,梁晓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职务;另根据中组部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在职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通知精神,张海鸽女士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孙玲娣女士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石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上述董、监事的辞呈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监事后生效。 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继任董、监事,并召开董、监事会,选举新任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在此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仍将依法履行其职责。 公司对梁晓涛先生、石村先生任职公司董事会期间,张海鸽女士、孙玲娣女士任职公司监事会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4-18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8名,截止到2014年9月5日下午15:00共收到董事表决票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梁晓涛、石村、周利明董事和杨斌独立董事已向公司递交辞呈,辞去相关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继任董事候选人王钧、李颖、石育林和继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丹的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同意将以上人选作为增补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8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通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8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钧,男,1970年生,安徽人,汉族,中共党员。 王钧先生199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MBA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王钧先生1997年进入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现任战略与投资管理部主任,享受总裁助理待遇,曾经负责集团麦肯锡战略咨询、收购南非独立传媒股权、中视购物公司融资、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收购、中视传媒配股等重大项目的具体工作。长期负责集团战略与投融资管理,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对传媒产业有深刻理解。 王钧先生兼任的职务有: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监事;央视风云传播节目制作有限公司董事;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中视购物有限公司董事;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董事;中视广信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央视娱乐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董事;Interacom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毛里求斯)董事;中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颖,女,祖籍安徽,1970年生。1988年至1995年入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先后获工学学士、硕士学位。毕业后进入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工作。1998年5月进入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先后任职总公司项目投资部(后更名为战略与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副主任、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目前担任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合规部主任。先后参与了总公司发展战略研究、重组改制、管理咨询、投资项目论证、董事会及总裁办事务管理、集团治理结构管理等众多工作。 石育林,女,53岁,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1979年参加工作,现担任总公司财务部主任职务。 自1979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国有大型企业北人集团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全程参与了北人集团所属北人股份公司上市筹备等工作,对大型企业国内上市、赴港上市流程、上市后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要求较为熟悉。 1996-2000年在涉外星级酒店担任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酒店财务核算工作;2002年起进入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系统工作,其中,2003-2007年担任北京中视汉威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2011年担任梅地亚电视中心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3月起先后担任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 在担任中视汉威公司、梅地亚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所分管的公司财务分析工作多次获得总公司财务分析评比奖项,财务部的工作也获得所在公司领导好评。担任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期间,全面负责总公司本部的财务核算和集团的财务管理各项工作,在总公司系统内组织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组织了集团合并报表的编制、起草拟定了总公司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效的推进了集团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李丹,女,1978年生。2010年11月起担任清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 1997年至2001年,在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 2003年至2007年在美国佐治亚理工大学Scheller商学院会计专业学习,获博士学位。 研究领域:财务会计、信息披露、企业上市、审计质量、公司内控。 学术兼职:2014至今任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成员;2013至今任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编委;2011至今任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评审人;2010至今任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评审人;2010至今任《中国会计评论》评审人;2008年8月至2011年8月任美国会计协会审计研究专场协调人。 主持和参与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赴美上市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及其后果研究”,项目负责人,2015年至2017年;北京市教育部青年英才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2013年至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监管环境、上市地“距离”对海外上市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项目骨干,2011年至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项目骨干,“无形资产与公司治理和企业价值关系的实证研究”,2011年至2013年;清华大学骨干人才项目,项目负责人,2007年至2008年。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现任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丹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丹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李丹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李丹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现任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4-19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3名,截止到2014年9月5日下午15:00共收到监事表决票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鸽、监事孙玲娣已向监事会递交辞呈,辞去相关职务,经本次监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将王浩、刘金凤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增补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简历附后)。 同意3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浩,男,汉族,1973年1月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95年8月至2003年3月,就职于中央纪委七室,2003年3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中纪委驻广电总局纪检组,在中纪委工作期间,荣获集体二等功。 2011年2月至2012年8月任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赛事运营和技术制作,成功策划并组织了第一届中华龙舟大赛,中华龙舟大赛是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和中国龙舟协会主办的一项体育赛事,由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承办,是国内赛事级别最高、竞技水平最高、奖金总额最高的顶级龙舟赛事。 2012年8月至今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副总裁,分管总公司办公室、审计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以及中数传媒和央视风云,着手建立总公司内控管理体系。 刘金凤,女,1963年10月出生,1987年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现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系财务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高级审计师。 1987年7月任职于北京市海淀区审计局,曾任工业审计科科员、财政金融审计科副科长、局长助理兼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 1998年6月至今,任职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曾任审计部高级项目经理、副主任,财务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现任审计部主任。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4-20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25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4年9月25日(周四)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9月25日9:30-11:30;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钧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颖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石育林 4、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丹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增补监事的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王浩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刘金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9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临2014-18号、临2014-19号公告。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上述议案需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9月18日(周四)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7层A座中视传媒董事会秘书处 (五)登记时间: 2014年9月19日(周五)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4时 五、注意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现场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7层A座中视传媒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68765168 传 真:021-68763868 联 系 人:贺芳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五日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6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4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4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8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08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4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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