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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4-022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5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滨海工业园区宏港路288号滨海分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以上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审议通过。 (二)以上议案,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分别为: 内资股股东赞成122,359,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5.26%; 外资股股东赞成4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4.61%。 (三)以上议案,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1、《关于选举石佳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6,00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反对215,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弃权0股。 2、《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6,00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反对215,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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