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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4-060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9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014年9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7人,实际参会7人。董事马强、华平澜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王斌、张荣军、陶伟、谢德仁、吴韬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石伟泽、王述清、任宝新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博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及资产的议案》。 2014年8月27日博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博彦上海"或"卖方")与亚创博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买方"或"ABT")、Altran China Limited(以下称"亚创香港")及亚创(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亚创上海")就出售博彦上海部分业务及资产事项达成协议,并正式签署《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称"合同")。 合同约定:博彦上海拟向ABT转让部分电信设备类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人员外包业务,同时亚创香港对ABT进行增资,增资后亚创香港和亚创上海将共持有ABT 70%股权,ABT支付给博彦上海56,103,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陆佰壹拾万零叁仟元);另外,ABT将在中国上海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用于接收博彦上海转让的人员及业务。 交易完成后,博彦上海在ABT的持股比例将由49%下降至30%。 经公司董事表决,同意本次对出售全资子公司博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及资产的安排,并指派公司总经理马强先生具体实施本次出售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相关内容请见刊登于2014年8月29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博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及资产并股票复牌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4-069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江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庞江华先生于2014年9月3日至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7.74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4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江华先生自2014年3月21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后累计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7.74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4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庞江华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 2、庞江华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庞江华先生拥有公司4,738.6087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968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江华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江华先生减持股份报告表 特此公告。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4-046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份主营产品产销数据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份主营产品产销数据如下: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六日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4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9月4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4年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4〕1290号文),河南省对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作如下调整: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降0.0191元,下调后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91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同步下调。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本次电价调整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5%)的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上网电价分别为0.4191元/千瓦时、0.5021元/千瓦时。 经初步测算,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将减少本公司2014年度售电收入4700万元。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4-057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于2014年9月5日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控股")关于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相关事宜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太阳控股因经营和战略投资需要,于2013年3月15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权力质押合同》,太阳控股将持有太阳纸业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00,000股质押给中信银行。 太阳控股已于2013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共计210,000,000股股份的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太阳控股于2014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太阳纸业股份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股权质押解除数量为84,000,000股股份。 截至公告日,太阳控股质押其所持有的太阳纸业股票合计为966,020,000股,占其持有太阳纸业股份的58.65%,占太阳纸业总股本的42.00%。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六日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督察长离职及总经理代为履行职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任职日期是指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上述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离任日期是指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上述离任的时间。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由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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