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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2014-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版)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1)在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最近三年,程先锋主要任职于亿帆生物、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程先锋持有亿帆生物100%股权和亿帆药业65%股权。

  (2)其他任职情况

  除在亿帆生物、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任职外,最近三年,程先锋其他任职情况如下:

  ■

  合肥亿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璐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均已注销。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除持有亿帆生物100%股权和亿帆药业65%股权外,程先锋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二)张颖霆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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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1)在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2011年11月至今,张颖霆任亿帆药业全资子公司希望制药监事。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张颖霆持有亿帆药业6.47%股权。

  (2)其他任职情况

  除在希望制药任职外,最近三年,张颖霆的其他任职情况如下:

  ■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张颖霆与四川上善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无产权关系,与上述其他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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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除持有亿帆药业6.47%股权外,张颖霆还直接或间接控制成都君健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天联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天宇联盟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天意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该4家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成都君健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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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四川天联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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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成都天宇联盟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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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四川天意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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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除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述企业外,张颖霆还担任四川上善医药营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四川上善医药营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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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张云祥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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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1)在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2009年6月至2013年5月,张云祥任亿帆药业董事。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张云祥持有亿帆药业6.38%股权。

  (2)其他任职情况

  除在亿帆药业任职外,最近三年,张云祥其他任职情况如下:

  ■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张云祥持有杭州鏖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权益,杭州鏖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3%股份和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股份;张云祥与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无产权关系。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除持有亿帆药业6.38%股权外,张云祥还持有杭州鏖鼎投资合伙企业10%权益;此外,张云祥担任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董事。杭州鏖鼎投资合伙企业、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杭州鏖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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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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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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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张艾忠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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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张艾忠任职于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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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张艾忠持有亿帆药业4.97%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除持有亿帆药业4.97%股权外,张艾忠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五)李祥慈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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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2009年6月至今李祥慈任亿帆药业监事会主席。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李祥慈持有亿帆药业4.14%股权。

  2009年8月至今李祥慈任安徽省萧县华龙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李祥慈持有安徽省萧县华龙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97%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除持有亿帆药业4.14%股权外,李祥慈还持有安徽省萧县华龙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97%股权。安徽省萧县华龙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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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曹仕美

  1、基本信息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曹仕美任职于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曹仕美持有亿帆药业3.48%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除持有亿帆药业3.48%股权外,曹仕美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七)张洪文

  1、基本信息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张洪文任职于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张洪文持有亿帆药业3.48%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除持有亿帆药业3.48%股权外,张洪文还经营个体工商户铜山县徐北宏发钢模出租站,铜山县徐北宏发钢模出租站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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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李晓祥

  1、基本信息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1)在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最近三年,李晓祥在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李晓祥持有亿帆药业3.31%股权。

  (2)其他任职情况

  除在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任职外,最近三年,李晓祥其他任职情况如下:

  ■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李晓祥持有安徽省新星药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合肥市新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为安徽省新星药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合肥迈可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75.41%股权;持有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和合肥平光制药有限公司3.7682%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除持有亿帆药业3.31%股权外,李晓祥还持有安徽省新星药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安徽省新星药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合肥市新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合肥市普飞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李晓祥还持有合肥迈可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75.41%股权,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持有合肥平光制药有限公司3.7682%股权。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安徽省新星药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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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肥市新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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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肥市普飞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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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合肥迈可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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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6)合肥平光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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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王忠胜

  1、基本信息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王忠胜任职于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王忠胜持有亿帆药业1.44%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除持有亿帆药业1.44%股权外,王忠胜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十)缪昌峰

  1、基本信息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缪昌峰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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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缪昌峰持有徐州市广通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85.15%股权、上海川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和徐州市运达矿业新材料有限公司8.78%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除持有亿帆药业1.33%股权外,缪昌峰还持有徐州市广通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85.15%股权、上海川海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徐州市劳力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23%股权和徐州市运达矿业新材料有限公司8.78%股权。上述4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徐州市广通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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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海川海科技有限公司

  ■

  (3)徐州市劳力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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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徐州市运达矿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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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和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程先锋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0.1.6条的规定,程先锋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其他9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鑫富药业将根据业务和管理需求,按照《公司章程》等规范运作规定相应调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详见《报告书》“第十二章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之“四、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安排”。

  三、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处罚的情况说明

  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承诺,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第四章 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1、程先锋持有的亿帆生物100%股权;2、程先锋、张颖霆、张云祥、张艾忠、李祥慈、曹仕美、张洪文、李晓祥、王忠胜和缪昌峰等10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亿帆药业100%股权。

  (一)标的公司的盈利模式

  标的公司属于医药流通行业和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制药和中成药行业。其中,亿帆生物主要从事药品销售,包括药品配送业务和药品代理业务;亿帆药业主要通过子公司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我国医药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生产企业在开展业务之前必须获得医药监管部门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药品生产批文等;药品销售企业在开展业务之前必须获得医药监管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长期来看,我国医药市场将会保持快速稳定的增长。医药企业的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生产、销售的药品品种和销售网络体系的建设。从药品品种上来看,常用药为企业创造规模,新特药为企业创造利润。而销售网络体系覆盖面越广其业务扩张能力就越强。药品品种好、销售网络覆盖面广的医药企业,利润较好。

  1、国内医药行业研发、生产及流通环节现状

  新药研发资金投入大、周期长。目前,我国创新药物研制较少、低水平仿制较多。除大型制药企业外,我国科研院校研发能力较强,但研发的技术成果往往与市场需求差距较大,产业化程度较低。

  实行药品生产质量规范标准(GMP)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是中国药品生产的必备条件。药品生产投资金额较大,一般一个中型制药厂投资规模也在几千万;若生产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投资更大,动辄上亿元。由于过往粗放型发展,目前我国药品生产批件、GMP产能严重过剩,同样的药品可能有几家甚至几十家生产企业拥有生产批件。

  患者通常从医疗机构或医药零售企业(药房)购买药品。由于医疗机构所需药品品种的多样性、及生产企业药品品种的有限性,医药流通企业在药品流通环节至关重要。目前,我国药品流通环节企业众多,且大部分规模较小。

  2、标的公司的发展历程

  针对国内医药行业特点,为了成为药品品种好、销售网络覆盖面广、利润较快增长的行业内优秀企业,设立以来,标的公司调整发展规划、提升自身竞争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成立初期,标的公司资金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但其管理团队均在医药行业从业多年,对医药行业政策理解深刻,对市场需求敏感度高,对业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研发及技术储备充分了解,具备较强的前瞻性和整合能力。标的公司通过收购、委托研发等方式取得具备产业化条件的药品研发成果。

  (2)标的公司2004年从安徽省内的药品配送起步,建设安徽省的销售网络和销售渠道;2009年起,重点拓展全国销售网络,至2013年终端客户已覆盖了全国31个省份的8,800多家医院。

  (3)为打造独立的制药平台,2008年,标的公司之一亿帆药业成立。在自身资金紧缺,而国内药品生产批件、GMP产能严重过剩的背景下,2009年起,亿帆药业通过收购方式,陆续收购了新陇海和芙蓉制药,形成了尿素原料药——尿素乳膏产业链;之后又收购了希望制药和雪枫药业,取得多个有市场竞争力的药品品种。标的公司制药平台的形成,为口服类进口药品的国内分装生产提供了生产保证。

  (4)标的公司之一亿帆生物取得了能够提高药品质量、且市场需求良好的技术,但没有相关药品的生产批件和生产能力。为最终形成优势品种,并取得长期、稳定、排他性的代理关系,亿帆生物与药品生产企业合作,形成了特定代理模式。

  3、特定代理模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亿帆生物熟悉医药行业政策、了解市场需求和行业内科研情况,并利用自身整合能力强的优势,选择合适的品种,通过购买或委托研发的方式取得相关技术。之后,亿帆生物与合适的生产企业合作,授权其使用上述技术,协助其提升药品的工艺及质量标准。药品质量提升后,生产企业在标的公司的协助下完成药品的生产报批、价格报批,并负责药品的生产及质量控制工作,对药品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而标的公司授权生产企业使用亿帆生物商标,并可指定原料供应商,取得该药品的长期全国独家总经销权,负责市场营销和推广工作。这种合作方式即为特定代理模式。

  通过这种合作方式,亿帆生物作为技术支持方和代理方,不需要在生产设备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并投入时间精力完成生产方面的认证过程,可专注于技术和产品的选择、培养,建设销售网络和加强市场推广;作为拥有药品生产资质的生产企业,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发挥其生产方面的优势,充分合理利用产能。这种合作方式使合作双方能更好地专注在各自领域,并在实现扩大市场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共赢,合作关系稳定。同时,为保护公司利益,亿帆生物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掌握并控制销售渠道、以及约定严格的违约条款等措施,有效地控制合作生产企业的违约风险。

  亿帆生物与合作方约定的合作期限较长,而由于双方稳定的共赢关系,从目前情况来看,合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较好。从历年来看,亿帆生物不断开发新的特定代理品种,如2009年有阿奇霉素颗粒(Ⅱ)、2011年有注射用头孢他啶、2012年有吡拉西坦注射液、2013年有注射用长春西汀、2014年有硝苯地平缓释片(Ⅲ)等。未来,亿帆生物仍将持续不断的开发新品种。因此,特定代理的盈利模式具备可持续性。

  (二)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均在医药行业从业多年,对医药行业政策理解深刻,对市场需求敏感度高,对业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研发及技术储备充分了解,具备较强的前瞻性和整合能力。

  2、标的公司已建立了全国销售网络,具备渠道优势。

  3、亿帆生物与生产企业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取得优势品种的长期全国独家总经销权,这种特定代理模式实现了共赢,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针对不同药品、不同终端客户,亿帆药业采用差别化销售,其销售模式具有竞争优势。

  4、亿帆生物拥有5个“亿帆”商标,已成为业内的知名品牌,并已在客户群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形象。

  5、标的公司目前共拥有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另有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同时在研项目为自身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储备。

  二、标的公司之一——亿帆生物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

  主要办公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程先锋

  注册资本:13,015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6日

  邮政编码:230601

  电话:0551-65836588

  传真:0551-65836555

  经营期限:2003年11月26日至2099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药物的研发,技术开发与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预包装食品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1月12日);化工原料与产品(不含危险品)、包转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百货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的产品和技术除外)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123000004841

  税务登记证号码:皖税合西字340123756805810号

  组织机构代码:75680581-0

  亿帆生物主要设立了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仓储物流部、质量管理部、产品销售规划部、研发市场规划部、配送部、拓展部、综合医院销售部、进口药品事业部、全国产品销售事业部等职能部门。

  (二)历史沿革

  1、2003年11月26日成立

  亿帆生物前身为合肥亿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6日,系由程先锋、合肥亿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肥西县医药公司以货币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

  2003年6月16日,肥西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字[2003]34号《关于同意成立“合肥亿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设立“合肥亿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其中肥西县医药公司投资12万元,引资68万元。2003年11月17日,肥西县医药公司根据肥药字[2003]第066号《关于决定投资入股合肥亿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的通知》决定投资12万元入股合肥亿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同时引入程先锋投资48万元、合肥亿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0万元。合肥亿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设立时出资经安徽证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皖正大验字(2003)942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3年11月26日,亿帆生物完成了设立的工商登记。

  亿帆生物成立时注册资本为80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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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07年6月股权转让

  2007年6月30日,合肥亿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亿帆生物25%股权转让给程先锋,股权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

  2007年11月29日,亿帆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亿帆生物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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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07年11月股权转让

  2007年11月25日,肥西县医药公司将其持有的亿帆生物15%股权转让给程先锋,股权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2008年4月22日,肥西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2013年7月8日,肥西县人民政府出具《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并转报省政府确认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合法性的请示》,确认肥西县医药公司股权转让时已履行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纠纷,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合肥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1月18日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提交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合法性进行确认的请示》(合政【2013】192号),认为该次国有股权变动结果真实、有效,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的法律纠纷,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形。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12月3日下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政办秘【2013】182号),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亿帆生物国有股权变动合法性的审核意见。

  2008年5月20日,亿帆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程先锋持有亿帆生物100%股权。

  4、2008年5月增资

  2008年5月15日,程先锋以货币对亿帆生物增资428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本次增资经安徽永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永证[2008]验字129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8年6月2日,亿帆生物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亿帆生物注册资本为508万元,程先锋持有其100%股权。

  5、2009年6月股权转让

  2009年6月15日,程先锋将其持有的亿帆生物2%股权转让给张明兵。

  2009年6月18日,亿帆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张明兵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系程先锋委托张明兵持有亿帆生物2%股权,程先锋仍为该2%股权的实际持有人。

  本次股权转让后,程先锋仍实际持有亿帆生物100%股权。

  6、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三次增资

  2009年9月30日、2009年11月30日和2009年12月16日,程先锋和张明兵按其各自持股比例以货币对亿帆生物进行了三次增资,三次增资金额分别为500万元、1,000万元和1,007万元,增资价格均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三次增资分别经安徽永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永证[2009]验字221号、安徽永证[2009]验字287号《验资报告》和安徽永证[2009]验字305号《验资报告》审验。亿帆生物分别于2009年10月13日、2009年12月2日和2009年12月21日完成了各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三次增资过程中,名义上张明兵分别增资10万元、20万元和20.14万元,但增资款项来源于程先锋,实际上该部分增资系程先锋增资,增资所形成的股权委托张明兵持有。

  三次增资完成后,亿帆生物注册资本3,015万元,程先锋实际持有亿帆生物100%股权。

  7、2009年12月股权转让

  经全体股东同意,2009年12月23日,程先锋将其持有的亿帆生物51%股权转让给安徽省绿健医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亿帆生物47%股权转让给高维群;名义股东张明兵将其持有的2%股权转让给高维群。

  2009年12月26日,亿帆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安徽省绿健医药有限公司和高维群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根据程先锋与安徽省绿健医药有限公司、高维群于2009年12月23日签订的《委托持股协议》,程先锋分别委托安徽省绿健医药有限公司和高维群持有亿帆生物51%股权和49%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程先锋与张明兵解除了委托持股关系,程先锋与安徽省绿健医药有限公司、高维群形成了委托持股关系,程先锋仍实际持有亿帆生物100%股权。亿帆生物的名义股东、实际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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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10年11月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8日,安徽省绿健医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亿帆生物51%股权转让给高维群。

  2010年11月9日,亿帆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高维群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系程先锋将原由安徽省绿健医药有限公司委托持有的51%股权委托高维群持有。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程先锋与安徽省绿健医药有限公司解除了委托持股关系,程先锋委托高维群持有亿帆生物100%股权,程先锋仍实际持有亿帆生物100%股权。

  9、2012年11月增资

  2012年11月6日,程先锋以货币对亿帆生物增资1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本次增资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出具的国浩皖验字[2012]314C15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2年11月9日,亿帆生物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亿帆生物注册资本13,015万元,名义股东高维群原持有亿帆生物的股权由100%稀释为23.17%,程先锋直接持有亿帆生物76.83%的股权,名义股东、实际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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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013年6月股权转让

  2013年5月28日,高维群将其持有的亿帆生物23.17%股权转让给程先锋。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程先锋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系程先锋与高维群解除委托持股关系。

  2013年6月28日,亿帆生物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至此,亿帆生物100%股权登记在实际股东程先锋名下。

  11、历次股权代持说明

  (1)程先锋委托张明兵、高维群、绿健医药代持亿帆生物股权的原因及变换代持人的原因

  1)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程先锋委托张明兵代持2%亿帆生物股权的原因

  程先锋通过亿帆生物和亿帆药业分别从事医药流通和制药业务。2009年6月之前,程先锋直接持有亿帆生物100%股权和亿帆药业80%股权,并通过亿帆生物持有亿帆药业20%股权。为分别独立发展医药流通和制药业务,并为亿帆药业引入新股东创造条件,2009年6月亿帆生物将其持有的亿帆药业20%股权转让给程先锋,转让后程先锋直接持有亿帆药业100%股权。由于《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办理亿帆药业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先锋委托张明兵代持2%亿帆生物股权。

  在亿帆生物退出后,2009年6月亿帆药业即以实质换股形式收购新陇海,并引入了新股东张艾忠、李祥慈、曹仕美、张洪文、李晓祥、张云祥和缪昌峰等7人。自2009年独立发展以来,亿帆生物和亿帆药业均实现了较大的发展,亿帆生物的营业收入从2009年度的20,591.87万元增加至2012年度的79,648.19万元,亿帆药业的营业收入从2009年度的2,181.83万元增加至2012年度的10,877.06万元。

  2)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程先锋委托绿健医药代持51%亿帆生物股权,委托高维群代持49%亿帆生物股权的原因

  ①100%股权委托的原因:经过多年的发展,至2009年,亿帆生物已经基本完成了安徽省内的销售渠道建设;公司自2009年起开始逐步建设省外销售渠道,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业务布局。同时随着亿帆生物的业务发展,程先锋作为亿帆生物的唯一股东,与业务不直接相关的社会性事务增多,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为了减少省内的社会性事务,专注于亿帆生物全国业务布局,程先锋将100%亿帆生物股权委托他人持有。

  2009年以来,亿帆生物逐步建立了省外销售渠道,省外销售金额大幅增加,从2009年度的2,220.82万元增加至2012年度的37,390.01万元,省外销售占公司全部销售的比例大幅提升,从2009年度的10.78%增加至2012年度的46.94%。

  ②委托绿健医药代持51%股权的原因:绿健医药实际控制人丁建为程先锋朋友。当时绿健医药主要从事面向个体药店、个体诊所为主的药品配送业务,与亿帆生物从事面向医院的药品配送业务不竞争。基于个人感情信任和业务不竞争的情况,程先锋将51%的股权委托绿健医药代持。同时,由于亿帆生物和绿健医药同属于医药流通行业,绿健医药控股亿帆生物对外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③委托高维群代持49%股权的原因:自亿帆生物成立以来,高维群一直任职于亿帆生物,程先锋对高维群的信任度较高。

  3)2010年11月程先锋将原由绿健医药代持的51%股权委托高维群代持的原因

  2010年11月,绿健医药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而需要明晰公司的资产权属状况,向程先锋提出解除代持关系。而程先锋委托他人持有100%股权的理由依旧,基于对高维群的信任,将原委托绿健医药持有的51%亿帆生物股权委托高维群持有,由高维群代为持有亿帆生物100%的股权。

  4)2013年6月解除代持的原因

  2013年6月,为使公司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清晰化、明确化,程先锋解除委托高维群代持关系,亿帆生物的100%股权登记至程先锋名下。

  (2)程先锋与张明兵、高维群、绿健医药之间的关系

  张明兵、高维群均为亿帆生物的员工,自亿帆生物成立以来一直任职于亿帆生物,张明兵曾先后任亿帆生物副总经理、监事;高维群则一直在亿帆生物的行政部工作。

  程先锋与绿健医药之间无关联关系,与绿健医药的实际控制人丁建属于朋友关系。

  (3)股权代持解除过程中不存在未交税款或其他违规行为

  亿帆生物历史沿革中曾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委托持股情形已解除,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委托持股真实性以及委托持股期间亿帆生物全部股权实际所有权人为程先锋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委托持股过程中的股权代持形成及解除行为虽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和在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的形式实施,但实际上未发生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或收取,受托股权的所有权实质上并未发生转移,故上述行为不属于实质上的股权转让情形,股权代持受托方和委托方无需就股权代持形成及解除行为缴纳所得税。

  亿帆生物股权代持形成及解除行为系委托方和各受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已经相关各方确认,不存在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故亿帆生物股权代持形成及解除过程中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同时,程先锋就上述委托持股形成与解除事项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因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历史沿革过程中的委托持股行为被税务部门要求缴纳税款的,由本人承担。”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

  (四)亿帆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亿帆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情况”之“二、(四)亿帆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五)下属子公司情况

  亿帆设备为亿帆生物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508万元,注册地址为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的销售。

  经瑞华审计,亿帆设备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六)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亿帆生物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详见《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情况”之“二、(六)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医药行业分为医药制造行业和医药商业(医药流通行业)。医药制造企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自产商品的销售;医药流通企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销售。

  亿帆生物属于医药流通行业。医药流通行业通常包括药品销售和医疗器械销售两大业务。其中,药品销售企业的业务模式主要为药品配送和药品代理。药品配送一般是向生产企业采购各类药品销售给指定医院,药品代理一般是取得生产企业某一药品的经销权并按约定的销售区域或医院级别等进行销售,各级药品代理通常均采用买断式经销方式。自成立以来,亿帆生物一直主要从事药品配送和药品代理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亿帆生物业务模式演变、主要产品所处阶段、主要业务流程、主要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主要采购情况、质量控制情况、环保情况、研发情况详见《报告书》“第四章、二、(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2、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1)固定资产情况

  亿帆生物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装修费、办公设备、辅助设备和电子设备。截至2014年6月末,亿帆生物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939.94万元,净值为1,320.28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2)主要资质情况

  亿帆生物的资质主要为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等。

  (3)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生物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

  亿帆生物下属子公司亿帆设备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销售,自身不从事生产经营,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设备未拥有土地使用权。

  (4)房产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生物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设备无房屋所有权。

  (5)房产租赁情况

  根据亿帆设备与亿帆生物于2011年8月30日签署的《办公楼租赁合同》,亿帆生物将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壹处房屋免费出租给亿帆设备,租赁期限自2011年8月30日至2016年8月30日。

  (6)商标权及专利情况

  1)商标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生物拥有注册商标5项,具体情况详见《报告书》之“第四章、二、(七)、11、(6)、1)商标”。

  2)专利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生物共拥有2项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报告书》之“第四章、二、(七)、11、(6)、2)专利”。

  (7)主要特许经营权情况

  亿帆生物为医药流通企业,其相关业务运作主要需要国家监管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亿帆生物的子公司为医疗器械销售公司,其相关业务运作需要国家监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8)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况

  亿帆生物共有6项商标、4项专利许可他人使用,具体情况详见详见《报告书》之“第四章、二、(七)、11、(8)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情况”。

  (9)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亿帆生物共有1项商标、1项专利被许可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报告书》之“第四章、二、(七)、11、(9)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八)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亿帆生物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2、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亿帆生物负债总额28,438.3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8,438.3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00%。

  (九)历史财务数据

  亿帆生物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亿帆生物的主要业务为药品配送和药品代理。其中,药品配送的毛利率较低,通常在5%以下;而药品代理的毛利率较高,通常在25%以上。亿帆生物药品配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2011年的74.37%下降到2012年的57.39%,而药品代理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2011年的24.35%上升到2012年的41.56%;2013年,亿帆生物药品配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已降至32.87%,而药品代理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已升至66.93%。

  (十)亿帆生物股权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中铭国际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被评估单位在2013年4月30日的价值进行评估。

  采用收益法,在各项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47,852.00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1,332.39万元。

  2014年5月,因以2013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亿帆生物《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3]第9006号)已过有效期,中铭国际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亿帆生物重新进行了评估。

  采用收益法,在各项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61,080.00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8,317.07万元。

  综上,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具体评估方法及参数的选取等详见《报告书》“第四章、二、(十)亿帆生物股权评估结果(2013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和“第四章、二、(十一)亿帆生物股权评估结果(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十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鑫富药业将持有亿帆生物100%的股权,其股权结构如下:

  ■

  (十二)其他事项

  2012年10月5日,亿帆生物与亿帆营销签署《协议书》,将其拥有的吡拉西坦注射液(康容)独家总经销权分为安徽省区域的总经销权和安徽省以外的其他区域的总经销权,亿帆生物将安徽省以外的其他区域的总经销权转让给亿帆营销。亿帆营销2013年度支付亿帆生物600万元,2014年起每年支付亿帆生物750万元。亿帆生物和亿帆营销年度销售吡拉西坦数量合计达到1,000万瓶后,亿帆营销继续委托的,按每瓶(100ml/瓶)1元和每瓶(50ml/瓶)0.5元,向亿帆生物另行支付。

  三、标的公司之二——亿帆药业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工业聚集区

  主要办公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9号

  法定代表人:程先锋

  注册资本:4,346.43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8月1日

  邮政编码:230601

  电话:0551-65836086

  传真:0551-65830222

  经营期限:2008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0日

  经营范围:药品、保健品的研发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123000013809

  税务登记证号码:皖税合西字34012367759519X号

  组织机构代码:67759519-X

  亿帆药业主要设立了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计部、供应管理部、研发中心、生产质量中心、营销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

  (二)历史沿革

  1、2008年8月1日成立

  亿帆药业系由程先锋、亿帆生物以货币共同出资,于2008年8月1日在合肥市肥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亿帆药业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万元。本次出资经安徽永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永证[2008]验字17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亿帆药业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2、2009年6月缴纳成立时第二期出资及股权转让

  2009年4月1日,程先锋、亿帆生物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以货币缴纳出资300万元。本次出资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所出具的中磊皖验字[2009]第00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出资缴纳完成后,亿帆药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4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

  2009年6月1日,亿帆生物将其持有的20%股权转让给程先锋,股权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0.8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亿帆药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400万元,程先锋持有亿帆药业100%股权。

  2009年6月18日,亿帆药业完成了本次出资缴纳及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3、2009年6月缴纳成立时剩余出资及增资

  2009年6月7日,程先锋、张艾忠、李祥慈、曹仕美、张洪文、李晓祥、张云祥和缪昌峰等8人签署增资协议,约定8人以货币向亿帆药业增资1,3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同时,程先锋缴纳成立时剩余出资100万元。本次增资及程先锋剩余出资缴纳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所出具的中磊皖验字[2009]第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年7月14日,亿帆药业完成了本次增资及剩余出资缴纳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及剩余出资缴纳完成后,亿帆药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1,800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

  4、2009年12月增资

  经全体股东同意,2009年12月28日程先锋以货币认缴亿帆药业新增注册资本7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12元。本次增资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分所出具的浩华皖验字[2009]第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年12月29日,亿帆药业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亿帆药业的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

  5、2011年12月增资

  经全体股东同意,2011年12月28日程先锋、张云祥及新股东张颖霆、王忠胜以货币分别认缴亿帆药业新增注册资本93.75万元、187.50万元、281.25万元和62.5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3元。本次增资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出具的国浩皖验字[2011]第019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年12月31日,亿帆药业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亿帆药业的注册资本为3,125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

  6、2012年10月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注册资本

  经全体股东同意,2012年10月亿帆药业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1,221.43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元,转增所形成的权益由程先锋单独享有。本次增资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出具的国浩皖验字[2012]314C1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亿帆药业其他股东同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程先锋单独享有的原因主要是,亿帆药业自2008年成立以后借助程先锋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对医药行业发展方向的把握,短期内即通过公司收购和产品扩张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在医药行业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其他股东对程先锋的个人能力、在亿帆药业业务发展的贡献度以及在亿帆药业发展远景中所起到的主导作用均表示认可与支持,故一致同意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全部由程先锋单独享有。

  2012年10月29日,亿帆药业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亿帆药业注册资本为4,364.43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

  ■

  7、亿帆药业历史沿革中各股东的出资来源

  亿帆药业历史沿革中各股东的出资来源如下表所示:

  ■

  注:2012年10月注册资本增加系法定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不涉及货币出资;亿帆生物历史上对亿帆药业出资形成的股权已经全部转让给程先锋。

  张云祥目前持有亿帆药业277.5万元的出资额,其所持亿帆药业股权均系其自有资金出资而取得,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均为张云祥自身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为他人代持亿帆药业股权的情形。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

  (四)亿帆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亿帆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报告书》 “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情况”之“三、(四)亿帆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五)下属子公司情况

  1、合肥亿帆药业营销有限公司

  亿帆营销为亿帆药业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5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300万元,注册地址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大道,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销售及配送。

  经瑞华审计,亿帆营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湖南芙蓉制药有限公司

  芙蓉制药为亿帆药业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7年9月21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800万元,注册地址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畈路105号,主营业务为尿素原料药的生产与销售。

  经瑞华审计,芙蓉制药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安徽省雪枫药业有限公司

  雪枫药业为亿帆药业控股子公司,亿帆药业持股比例为67.85%。雪枫药业成立于1990年5月7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112万元,注册地址为宿州市符离镇中华路14号,主营业务为祛风止痛片、咳嗽枇杷糖浆、止泻灵颗粒等中成药的生产与销售。

  经瑞华审计,雪枫药业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亿帆药业自2012年9月完成对雪枫药业的收购,故雪枫药业自2012年9月开始纳入亿帆药业的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表格中2012年的财务数据为雪枫药业纳入亿帆药业合并报告范围内的财务数据。

  4、新疆希望制药有限公司

  希望制药为亿帆药业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17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113万元,注册地址为福海县城北工业园区02号,主营业务为苦豆子油搽剂的生产与销售。

  经瑞华审计,希望制药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亿帆药业自2011年12月完成对希望制药的收购,故希望制药自2011年12月开始纳入亿帆药业的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表格中2011年的财务数据为希望制药纳入亿帆药业合并报告范围内的财务数据。

  5、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新陇海为亿帆药业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30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1,5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萧县龙城镇交通路248号,主营业务为尿素维E乳膏、普乐安片等制剂、片剂的生产与销售。

  经瑞华审计,新陇海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6、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宿州亿帆为亿帆药业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1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江路北侧,目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

  经瑞华审计,宿州亿帆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六)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亿帆药业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详见《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情况”之“三、(六)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主要产品和业务介绍

  亿帆药业为控股型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化学药品、中药、原料药等领域,从事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软膏剂、乳膏剂、溶液剂、搽剂、酊剂、原料药、辅料、中药提取等生产,产品聚焦皮肤外用类、风湿类、心血管类、呼吸系统类、泌尿系统类、抗感染类等六大治疗领域。子公司亿帆营销除销售亿帆药业其他子公司的药品外,还代理其他品种。亿帆药业主要自产药品的分类和用途如下:

  ■

  亿帆药业主要产品所处阶段、主要业务流程、主要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主要采购情况、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环保安全生产情况、研发情况详见《报告书》“第四章、三、(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2、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1)固定资产情况

  亿帆药业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药业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4,688.66万元,净值为2,415.97万元,减值准备为192.17万元,账面价值为2,223.80万元。

  (2)主要资质情况

  亿帆药业的资质主要为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GSP证书、GMP证书、生产批文等。

  (3)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药业未拥有土地使用权;其下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1)芙蓉制药

  ■

  2)雪枫药业

  ■

  3)新陇海

  ■

  (4)房产情况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亿帆药业一处建筑面积为6,082.86平方米的仓库尚未取得所有权证,亿帆药业在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的过程中,肥西县紫蓬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10月31日向亿帆药业下发了《关于要求企业尽快搬迁的函》(紫政[2012]103号),告知亿帆药业因规划调整原因,需对该土地进行征收,并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拆迁。因此,上述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进行办理。目前,对于上述待拆迁建筑物的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具体搬迁计划及相关补偿措施,亿帆药业与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协商过程中。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肥西县政府已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完成了上述待拆迁建筑物的评估工作,评估价值为803.75万元。参考前述评估价值,亿帆药业与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就具体搬迁计划及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等相关补偿费用进行协商。协商期间,该仓库由亿帆药业继续使用。

  亿帆药业所处的合肥桃花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厂房、仓库供给充足,目前,亿帆药业已着手在上述地区物色合适的仓库。

  因此,该拆迁事宜不会对亿帆药业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评估对亿帆药业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最终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在评估时,对上述事项考虑如下:

  亿帆药业属于控股型公司,本身不进行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亿帆药业的仓库目前提供给子公司亿帆营销使用。在对亿帆营销采用收益法评估时,已考虑了拆迁事项对亿帆营销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并在预测时,考虑了搬迁后所产生的相应租赁费用;在对亿帆药业进行收益法评估时,该处房产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处理并予以加回,金额为802.76万元,与前述政府委托之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相比,差异较小。

  因此,该拆迁事宜不会对亿帆药业的评估值造成重大影响。

  基于该情况,程先锋、张颖霆、张云祥、张艾忠、李祥慈、曹仕美、张洪文、李晓祥、王忠胜和缪昌峰等10人对亿帆药业待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属物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1、将敦促亿帆药业尽快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达成补偿安排,提前做好搬迁准备工作,采取租用其他公司仓库等措施避免搬迁工作对本次交易和亿帆药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影响;2、如因拆迁工作影响本次交易和亿帆药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导致亿帆药业产生额外支出及(或)损失的,由程先锋、张颖霆、张云祥、张艾忠、李祥慈、曹仕美、张洪文、李晓祥、王忠胜和缪昌峰等10人按照所持亿帆药业的股权比例,以现金向亿帆药业进行补偿。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其下属子公司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1)芙蓉制药

  ■

  2)雪枫药业

  ■

  注:上述房产的所有权人为雪枫药业的前身安徽省雪枫制药厂,目前正在办理所有权人名称变更手续。

  3)新陇海

  ■

  (5)房产租赁情况

  1)亿帆药业与亿帆营销

  亿帆营销于2014年3月7日与合肥桃花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自2014年3月8日起至2015年3月7日租用其位于翡翠路399号一、二、三楼房屋,使用方为亿帆药业和亿帆营销,面积为1,176平方米,一年房租、综合服务费合计21.17万元。

  2)希望制药

  希望制药于2011年11月25日与福海县希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租用其位于福海县城北工业区02号房屋,面积约1,600平方米,年租金为36万元。

  (6)主要商标权及专利情况

  1)商标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16项,具体情况详见《报告书》之“第四章、三、(七)、10、(6)、1)商标”。

  2)专利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共拥有13项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报告书》之“第四章、三、(七)、10、(6)、2)专利”。

  (7)特许经营权

  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主要为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GMP证书、生产批文等,具体情况详见《报告书》之“第四章、三、(七)、10、(7)”。

  (8)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药业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资产的情况。

  (9)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亿帆药业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如下:

  ■

  (八)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2014年6月11日,亿帆药业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周谷堆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亿帆生物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周谷堆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最高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期限自2014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1日。截至2014年6月30日,已提供保证金额为1,500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亿帆药业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2、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亿帆药业负债总额4,231.5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904.3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92.27%。

  (九)历史财务数据

  亿帆药业报告期内经审计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十)亿帆药业股权评估结果本次评估,中铭国际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被评估单位在2013年4月30日的价值进行评估。

  (下转B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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