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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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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4-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术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12号文核准。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的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5亿元,发行利率为7.05%,已于2012年10月22日发行完毕,并于2012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5亿元。

  二、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14年8月30日披露,根据2014年半年度公司业绩,公司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三、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债项评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上市前,本公司201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7.32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母公司报表的所有者权益为17.87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4.7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6.71%;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7,814.55万元(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详见发行公告。

  四、本公司主要从事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硅酸盐水泥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处水泥行业对建筑业依赖性较强,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密切相关,对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较为敏感,宏观经济运行所呈现出的周期性波动、周期性的宏观政策调整,都会使水泥行业受到较大影响。一旦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水泥需求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针对政策性风险影响的实际情况,密切关注变化趋势,及时调整业务布局,化解政策风险。

  五、截至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和2011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分别为0.79、0.73、0.63和0.66,速动比率(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分别为0.65、0.62、0.48和0.47。由于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小于1,将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压力。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充裕,从未发生短期债务违约的情形,但将来仍存在因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过低而引发的短期偿债风险。

  六、截至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和201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总负债分别为45.19亿元、42.97亿元、43.32亿元和44.18 亿元,流动负债分别为33.00亿元、33.54亿元、34.64亿元和32.30亿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73.02%、78.05%、79.96%和73.10%。由于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较高,将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压力。公司将努力拓宽多种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降低负债结构不平衡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造成的影响。本期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并按照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后,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将降低至69.91%(按照2013年12月31日数据计算),从而极大改善短期债务压力。

  七、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的能源消耗为煤炭和电力,上述两项成本在水泥总生产成本中占据较大比重。在发行人的水泥制造成本中,煤炭和电力等燃料动力成本占总成本的70%以上,一旦上述能源价格出现持续上升,将增加公司生产成本,从而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八、由于水泥销售存在销售半径问题,为更加贴近市场和客户,发行人根据自身目标市场设立了或收购了多家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虽然发行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对下属公司管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母子公司管理模式,从而使无论是新建项目还是购并的企业,都能较快地融入江西水泥体系中;但由于子公司较多,管理跨度较大,有可能出现执行力不到位的风险,从而可能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九、本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申请本期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公司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公司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和持续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十、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公司2014年度半年报已于2014年8月30日披露。2014年度半年报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一、根据相关规定和鹏元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鹏元资信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并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鹏元资信网站(http://www.pyrating.cn)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发行人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十二、鹏元资信出具的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评级报告和本公司2011年因发行短期融资券由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出具的评级报告及其跟踪评级报告的评级结果略有差异。

  1、鹏元资信为本次公司债券出具的评级报告(报告期为2009-2011年度)将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信用级别反映了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2、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出具的评级报告(报告期为2008-2010年度、2011年第一季度)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该级别意味着公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债券信用等级为A-1,该级别为最高级短期债券,其还本付息能力最强,安全性最高。

  3、2012年大公国际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报告期为2009-2011年度、2012年第一季度)已经将本公司的企业信用等级从原先的A+上调为AA-。

  十三、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1及2012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后续审计工作中,遵照其内部质量控制要求,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复核并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十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对象如下:本期公司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1)网上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十六、凡通过购买、认购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公司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Wannianqing Cement Co.,Ltd.

  注册资本:408,909,579元

  住 所:江西省万年县

  法定代表人:江尚文

  成立日期:1997年9月5日

  上市日期:1997年9月23日

  股票简称:江西水泥

  股票代码:000789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399号

  董事会秘书:方真

  互联网网址:www.wnq.com.cn

  公司经营范围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熟料的生产及销售、水泥技术咨询,水晶、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和销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械加工,耐磨耐火材料销售,土木工程建筑、公路施工、工业筑炉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二)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1、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经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12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债券发行补充事项的议案,决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分期发行,第一期发行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获准发行额度的50%,在获准发行6个月内发行完毕;第二期发行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获准发行后的24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212”号文核准:

  (1)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完毕;其余各期债券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公司债券是本次公司债券的第二期发行。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4江泥01

  3、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各期的票面利率在其各自的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9月12日,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9月1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付息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1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19年9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票面总额的本金。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1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8、承销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9、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的百分之一。

  21、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2、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4年9月10日

  发行首日:2014年9月12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6日

  网上申购日:2014年9月12日

  网下发行期: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6日

  2、本期公司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尚文

  住所: 江西省万年县

  联系人: 方真

  联系电话: 0791-88120789

  传真: 0791-8816023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峰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项目主办人: 张高峰、李楠

  联系人: 张高峰、李楠

  联系电话: 021-22169240

  传真: 021-22169234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王玲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联系人: 肖兰、曹余辉

  联系电话: 0755-22163329

  传真: 0755-2216339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吴卫星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1504号

  联系人: 舒佳敏、李国平

  联系电话: 0791-86692034

  传真: 0791-88692024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思源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银座国际)三楼

  联系人: 董斌、王一峰

  联系电话: 0755-82872104

  传真: 0755-82872338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峰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人: 张高峰、李楠

  联系电话: 021-22169240

  传真: 021-22169234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名: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民生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账号: 0216014040000059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总经理: 宋丽萍

  联系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275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 戴文华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公司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公司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申请本期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与所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

  本公司聘请鹏元资信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鹏信评[2014]第Z[393]号)和《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鹏元资信评定本公司的主体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鹏元资信评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该信用级别反映了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基本观点:

  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生产销售,在江西省及周边市场产品知名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

  近年来公司不断向下游混凝土行业拓展,通过股权收购、新建生产线和技改等方式有效提升了产能和经营规模;

  公司产品产销情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生成能力较强,整体现金流情况表现较好。

  2、关注:

  作为区域性水泥生产企业,公司业绩受江西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市场集中度风险;

  水泥行业整体处于产能过剩状态,可能制约公司业务的发展;

  公司生产成本中煤炭占比较大,未来盈利水平受煤炭价格走势影响较大;

  公司后续规划的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较大,未来仍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

  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资产流动性一般;

  公司负债规模较大,债务中短期债务占比较高,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公司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本公司需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本公司之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期公司债券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期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本公司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本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如本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本公司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本公司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资信将及时在鹏元资信公司网站(http://www.pyrating.cn)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本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本公司亦将通过深交所网站(http:// www.szse.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授信总额为395,47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40,332.69万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245,802.14万元。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及偿付情况

  ■

  除上述情况外,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未发行任何其他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10亿元,占本公司201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8.18%,占本公司201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6.79%,均未超过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上述财务指标使用本公司2011、2012及2013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和2014年1-6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计算。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改制与设立情况

  江西水泥是由原江西水泥厂(现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即“江水公司”)独家发起,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1997年9月23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公司设立时,江西水泥厂以部分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作价15,769.98万元,按82.44%的比率折为13,000万股;公司职工以每股4.26元的价格认购公司职工股500万股;社会公众以每股4.26元的价格认购社会公众股4,500万股。设立时,公司总股本为18,0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

  (二)公司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8年4月13日,经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1997年末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0,6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8,500万股,国有法人股22,1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

  2、配股

  1999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135号”文的核准,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3,45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以实物及现金认配900万股,社会公众以现金认配2,550万股,配股价为每股人民币6.00元。配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4,05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3,000万股,社会流通股11,05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

  3、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7月31日,江西水泥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赠3股。

  2006年8月9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股本结构变更为:

  ■

  根据江水公司的相关承诺: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未来两年的经营业绩没有达到预定目标,江水公司将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

  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

  如果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将触发追送股份承诺条款:

  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或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②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或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如果上述任一情况均未出现,则江水公司无需追送股份。

  2)追送股份数量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江水公司将无偿向追送股份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追送股份总数为221万股。

  控股股东江水公司严格履行股改承诺,未触发追送股份的条件。

  4、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7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80号”文的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和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55,409,579股,其中控股股东江水公司以其拥有的鹅岭石灰石矿采矿权资产(按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8,739.58万元)认购20,044,908股,发行价格为4.36元/股;公司向其他六名机构投资者发行35,364,671股,采用竞价方式发行,发行价格为6.55元/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95,909,579股,股本结构如下:

  ■

  5、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2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590号”文的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和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1,300万股,其中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认购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30元/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3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30元/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08,909,579股,股本结构如下:

  ■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发行人股本总额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总额和股本结构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

  注:监察审计部有监察和内部审计等职能,其中内部审计职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和指导下行使。

  (下转B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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