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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014-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交易对方
住所
交易对方
住所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虹桥一路25号201室
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239号富广大厦2603-01室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怀宁路政务区颐园世家4商业-201室
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市思明区霞溪路45号之二538室
李晨等43名自然人
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基本情况”
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联泰大厦1203C
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李缜
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156号
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市临泉路中环国际广场B1002室
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王菊芬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振兴北路
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招商大厦附楼301号)
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吴永钢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星湖城市之星
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山西路10号1号房904室
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陈林芳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镇东路
公司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其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东源电器
指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074
国轩高科/标的公司
指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国轩有限
指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整体变更改制为国轩高科
交易对象/交易对方
指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国轩高科100%股权
珠海国轩
指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佛山照明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1
厦门京道
指
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金涌泉
指
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欧擎
指
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蚌埠金牛
指
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显实
指
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乾川
指
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德锐
指
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国轩
指
国轩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美国国轩
指
国轩高科(美国)有限公司
安凯国轩
指
安徽安凯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安徽国轩电动汽车有限公司,2009年6月17日更名为现名)
广通新能源
指
安徽广通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铜冠国轩
指
合肥铜冠国轩铜材有限公司(原名合肥铜冠铜材有限公司,2009年3月27日更名为现名)
国联置业
指
安徽国联置业有限公司
东环置业
指
合肥东环置业有限公司
民生物业
指
安徽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易电梯
指
合肥天易电梯维修保养有限公司
国轩置业
指
合肥国轩置业有限公司
奥莱汽车
指
合肥奥莱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国轩文化
指
合肥国轩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国轩新能源
指
安徽国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融国际村
指
合肥企融国际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恒置业
指
安徽有恒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汤池影视
指
安徽汤池影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国轩营销
指
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
指
东源电器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并向特定对象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等四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本次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东源电器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
本次配套融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东源电器拟向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等四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8.208亿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东源电器与交易对象于2014年9月5日签署的《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东源电器与珠海国轩于2014年9月5日签署的《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
指
东源电器与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等四名自然人于2014年9月5日签署的《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之股份认购协议》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评估基准日
指
为实施本次交易而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选定的基准日,即2013年12月31日
审计基准日
指
为实施本次交易而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所选定的基准日,即2014年6月30日
股权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完成过户至东源电器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毕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的期间
报告期
指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1-6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交所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普天健会计所/华普天健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所/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海润律师
指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中联国信
指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专业术语
锂离子电池
指
一种可充电电池,以含锂的化合物作正极,一般以石墨为负极,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锂离子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锂离子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石墨
指
元素碳的一种同素异形体,每个碳原子的周边连结着另外三个碳原子(排列方式呈蜂巢式的多个六边形)以共价键结合,构成共价分子。因其具有储存锂的特性,广泛用做锂离子电池的负极材料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指
电池、电容等使用的一种介质,为其正常工作提供离子及可逆化学反应。通常由有机溶剂和锂盐组成,具备导电性,其中可能存在某些添加剂
磷酸铁锂
指
一种锂离子电池材料,主要元素为锂铁磷氧四种元素组成的橄榄石结构材料
聚偏氟乙烯
指
外观为半透明或白色粉体或颗粒,因其良好的耐化学性、加工性及抗疲劳和蠕变性,广泛用于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的粘结剂
NMP
指
N-甲基吡咯烷酮,无色透明油状液体,微有胺的气味,是高效选择性溶剂,具有无毒性、高沸点、腐蚀性小、溶解度大、粘度低、挥发度低、稳定性好、易回收等优点,在锂离子电池领域中作为电极辅助材料,为聚偏氟乙烯的溶剂
隔膜
指
一种塑料薄膜,主要是将电池正、负极板分隔开来,防止两极接触造成短路,并且能使电解液中的锂离子通过,决定了电池的界面结构、内阻等,直接影响电池的容量、循环以及安全性能等特性,是锂离子电池的关键组件之一
电芯
指
单个含有正、负极的电化学电芯,是充电电池中的蓄电部分。电芯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充电电池的质量
锂离子动力电池
指
通过串、并联后在较高电压和较大电流的条件下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高、电池电压高、工作温度范围宽、贮存寿命长等特点的新型高能电池,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领域
3C用锂电池
指
手机、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用锂电池,一般容量小、放电电流小、单个电池使用情形较多,对电池的单体能量密度要求高
能量密度
指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电动汽车
指
以电能为动力或辅助动力的汽车,分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一般采取高功率、高容量的充电电池或燃料电池作为动力源
上公告
指
通过工信部审核,获得产品准入资格,并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
BMS
指
电池管理系统,是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的英文简称,是由电池检测与控制单元、显示器、传感器、线束等组成的电子组件。主要功能是实时检测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防止电池(组)过充过放过流过温,测算剩余容量,进行状态信息交换,以实现电池(组)的高效利用、延长电池(组)的使用寿命
PACK
指
对单体电芯进行串联或者并联的组合后连接上BMS,使单体电芯成为有充放电智能控制等功能的集成产品的过程
FMEA
指
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的英文简称,是在产品/过程/服务等的策划设计阶段,对构成产品的各子系统、零部件,对构成过程、服务的各个程序逐一进行分析,找出潜在的失效模式,分析其可能的后果,评估其风险,从而预先采取措施,减少失效模式的严重程序,降低其可能发生的概率,以有效地提高质量与可靠性,确保顾客满意的系统化活动
OHSAS18001:2007
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由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于1999年联合推出的国际性标准,它是组织(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内审和认证机构实施认证审核的主要依据
ISO14001:2004
指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代号。ISO14000系列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针对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的消失等重大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顺应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依据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
ISO9001:2008
指
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缩写,英文为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质量管理体系要求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 Requirements,2008年11月15日发布第四版,即ISO9001:2008版
ISO/TS16949:2009
指
ISO/TS16949:2009是对汽车生产和相关配件组织应用ISO9001:2008的特殊要求,其适用于汽车生产供应链的组织形式。目前,国内、外各大整车厂均已要求其供应商进行ISO/TS16949:2009认证,确保各供应商具有高质量的运行业绩,并提供持续稳定的长期合作,以实现互惠互利
GB/T28001-2007
指
GB/T28001认证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国家标准等同采用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QC/T743-2006
指
我国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行业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CE认证
指
一种安全认证,是产品进入欧洲市场必须通过的认证
ROHS认证
指
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其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UN38.3
指
联合国针对危险品运输专门制定的《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的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锂电池运输前,必须要通过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外短路、撞击试验、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才能保证锂电池运输安全
QFD
指
质量功能展开QFD(Quality Function Deployment),是把顾客或市场的要求转化为设计要求、零部件特性、工艺要求、生产要求的多层次演绎分析方法
DOE
指
DOE(Design of Experiment)试验设计,一种安排实验和分析实验数据的数理统计方法;试验设计主要对试验进行合理安排,以较小的试验规模(试验次数)、较短的试验周期和较低的试验成本,获得理想的试验结果以及得出科学的结论
CAM
指
CAM(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ing,计算机辅助制造)的核心是计算机数值控制,是将计算机应用于制造生产过程的过程或系统
Kw
指
千瓦(Kilo Watt),为电的功率单位
AH
指
安时,是电池的容量表示,广泛应用在电源领域,是电池性能的重要指标,即放电电流(安培A)与放电时间(小时H)的乘积
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东源电器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方清、吴文青、韩瀚、徐小明、杨世春、杨攀、方建华、杜获、谢佳、宋金保、程德麟、李彦、徐兴无、王勇、查秀芳、杨开宇、方昕宇、詹昌辉、孟令奎、韩成祥、项寿南、陈宇、贺狄龙、王晨旭、杨续来、王永海、吕莉莉、刘安玲、马心宇、葛道斌、刘大军、宫璐、杨茂萍、黄泽光、张巍、孙顺林、刘必发、吴翰杰、韩廷、汪明、李想、王海斌等4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100%股权。
东源电器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489,927,511股,具体发行股份数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方姓名或名称
持有国轩高科股份数额(万股)
持有国轩高科股份比例(%)
交易对价(元)
认购股份数量(股)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8,925
44.14
1,479,086,345.14
216,240,69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3,000
14.84
497,171,880.72
72,685,947
厦门京道天能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00
8.41
281,730,732.41
41,188,704
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65
8.23
275,930,393.80
40,340,701
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4.95
165,723,960.24
24,228,649
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0
2.97
99,434,376.14
14,537,189
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6
2.55
85,513,563.48
12,501,983
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
1.98
66,289,584.10
9,691,460
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3
0.71
23,698,526.31
3,464,697
李 晨
900
4.45
149,151,564.22
21,805,784
方 清
173
0.86
28,670,245.12
4,191,556
吴文青
150
0.74
24,858,594.04
3,634,297
韩 瀚
150
0.74
24,858,594.04
3,634,297
徐小明
95
0.47
15,743,776.22
2,301,722
杨世春
75
0.37
12,429,297.02
1,817,149
杨 攀
75
0.37
12,429,297.02
1,817,149
方建华
50
0.25
8,286,198.01
1,211,432
杜 获
50
0.25
8,286,198.01
1,211,432
谢 佳
50
0.25
8,286,198.01
1,211,432
宋金保
45
0.22
7,457,578.21
1,090,289
程德麟
40
0.20
6,628,958.41
969,146
李 彦
40
0.20
6,628,958.41
969,146
徐兴无
35
0.17
5,800,338.61
848,003
王 勇
30
0.15
4,971,718.81
726,859
査秀芳
27
0.13
4,474,546.93
654,174
杨开宇
20
0.10
3,314,479.20
484,573
方昕宇
20
0.10
3,314,479.20
484,573
詹昌辉
20
0.10
3,314,479.20
484,573
孟令奎
20
0.10
3,314,479.20
484,573
韩成祥
20
0.10
3,314,479.20
484,573
项寿南
20
0.10
3,314,479.20
484,573
陈 宇
15
0.07
2,485,859.40
363,430
贺狄龙
12
0.06
1,988,687.52
290,744
王晨旭
12
0.06
1,988,687.52
290,744
杨续来
12
0.06
1,988,687.52
290,744
王永海
10
0.05
1,657,239.60
242,286
吕莉莉
10
0.05
1,657,239.60
242,286
刘安玲
10
0.05
1,657,239.60
242,286
马心宇
9
0.04
1,491,515.64
218,058
葛道斌
8
0.04
1,325,791.68
193,829
刘大军
8
0.04
1,325,791.68
193,829
宫 璐
8
0.04
1,325,791.68
193,829
杨茂萍
8
0.04
1,325,791.68
193,829
黄泽光
8
0.04
1,325,791.68
193,829
张 巍
6
0.03
994,343.76
145,372
孙顺林
5
0.02
828,619.80
121,143
刘必发
5
0.02
828,619.80
121,143
吴翰杰
5
0.02
828,619.80
121,143
韩 廷
5
0.02
828,619.80
121,143
汪 明
5
0.02
828,619.80
121,143
李 想
3
0.01
497,171.88
72,686
王海斌
3
0.01
497,171.88
72,686
合 计
20,221
100.00
3,351,104,200.00
489,927,511
注:计算结果出现折股数不足一股的尾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国轩高科成为东源电器全资子公司。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东源电器拟向特定对象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等四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8.208亿元,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等四名自然人将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根据拟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东源电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数量为1.2亿股,其中:李缜认购10,000万股,王菊芬认购800万股,吴永钢认购800万股,陈林芳认购400万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及数量应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国轩高科投资建设年产2.4亿AH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动力锂电池及其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本次重组的整合绩效。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国轩高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国轩高科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335,110.42万元,较其账面净资产价值85,978.84万元增值249,131.58万元,增值率289.76%。根据东源电器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在参考标的资产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335,110.42万元。
三、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并视为一次发行,发行价格相同,定价基准日均为东源电器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计算,本次发行底价为6.86元/股。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本次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经计算,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6.84元/股。
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均为6.8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按照上述发行价格计算,本次交易中,东源电器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489,927,511股,向特定对象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等四名自然人发行股份1.2亿股。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的数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及数量将随之进行调整。
四、股份锁定期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中珠海国轩及李晨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交易对方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交易对方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送股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与本次认购股份锁定期相同,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有关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等四名自然人承诺,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送股等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与本次认购股份锁定期相同,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评估机构中联国信接受东源电器的委托,对国轩高科股东的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经协商定于2013年12月31日。根据中联国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4)第153号)及相关评估说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截至2013年12月31日,国轩高科股东权益账面值为85,978.84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91,628.10万元,增值率为6.57%,收益法评估值为335,110.42万元,增值率为289.76%。本次评估最终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335,110.42万元。参考标的资产上述资产评估价值,经东源电器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35,110.42万元。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
1、业绩承诺
国轩高科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不低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后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4)第153号),国轩高科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数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预测净利润
22,503.68
31,615.79
42,310.61
46,842.15
本次交易的盈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盈利补偿期间”)。如本次交易于2014年度实施完毕,则相应的盈利补偿期间即为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如本次交易于2014年以后年度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相应顺延。
(下转B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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