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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14-066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之更正公告》。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于201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说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9日9:30-11:30,13:3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8日15:00至2014年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昌吉市麦趣尔大道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的大会会议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计2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68,782,3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75.0898%,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68,700,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7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2,300股,约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898%;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7,983,871股,约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8.71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8,782,300股 同意68,75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其中:现场投票68,700,000股,网络投票56,0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2发行方式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3认购对象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4认购方式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6发行数量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7限售期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8滚存利润安排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9上市地点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10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达美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1,282,300股 同意61,2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1,2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景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1,282,300股 同意61,2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1,2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德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1,282,300股 同意61,2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1,2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哲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1,282,300股 同意61,2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1,2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彭炫皓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1,282,300股 同意61,2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1,2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岩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1,282,300股 同意61,2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1,2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融江(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锐关于浙江新美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 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1,282,300股 同意61,2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1,2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财务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勇、李刚、王翠先,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以收购的标的资产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233,766股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其中:现场投票7,151,466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0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8,782,300股 同意68,7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8,7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8,782,300股 同意68,7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8,7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8,782,300股 同意68,7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8,7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951,7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8,782,300股 同意68,7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8,7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951,7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8,782,300股 同意68,7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8,7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8,782,300股 同意68,7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其中:现场投票68,700,000股,网络投票50,200股 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6,300股 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5,8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鲍卉芳律师、苗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并出具了《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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