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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9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4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东猎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佛山猎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信息大道(研发楼B栋)310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晟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出资额:150万元 5、注册号:440600000033506 6、成立日期:2014-06-17 7、经营期限:自2014-06-17至2034-06-17 8、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其他股权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9、其他说明:佛山猎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在佛山南海发起设立,由力合创投控股。力合创投基本情况如下——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村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大楼A区408室;法定代表人:嵇世山;注册资本:33333.33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9年8月31日;经营范围:从事风险、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受托管理和经营其它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投资咨询业务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证字第2004-0463号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猎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有权政府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设立规模:人民币1亿元左右 3、合伙人构成:由1名普通合伙人及不多于49名有限合伙人组成 4、主要经营场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信息大道(研发楼B栋)310室 5、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有权政府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6、投资方向:合伙企业投资于境内外具有国际创新素材及资源的优质项目,所投项目优先选择引入佛山。如条件许可,可进一步与有限合伙人的产业和资本进行有机结合,通过双赢合作产生新的价值溢出,在以中国为主的世界市场进行加速发展。 7、经营期限: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5年。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单方决定延长经营期限,每次延长一年,以连续延长两次为限。若经营期限经普通合伙人决定已经延长了两年,但普通合伙人认为有必要继续延长的,普通合伙人应在经营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前将继续延长事项提交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会议根据协议的规定决定是否继续延长。 8、普通合伙人(管理人):佛山猎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出资方式及金额: 所有有限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任一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最低认缴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均以100万元为单位向上累加。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50万元。普通合伙人以管理有限合伙事务、负责合伙事务执行的方式参与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出资共分两期,每期出资额为合伙企业募资总额的50%。合伙企业设立完成、取得营业执照后的15个工作日内,每一有限合伙人应缴付其首次出资;合伙企业投资金额超过首期出资额70%时,每一有限合伙人应缴付其第二期出资,第二期出资期限不得超过合伙企业设立后18个月。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收益分配 基金采取“先回本后分利”原则,在所投资项目退出时,按照下列顺序对投资收入进行分配:(1)支付截至分配当日的基金费用(含基金管理费及其他管理费用)。(2)弥补基金之前的亏损。(3)扣除上述1、2点相应金额后,基金投资利润按照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出资人累计从基金分配收回的现金收益不少于其在基金的实缴出资总额为止。(4)当各出资人从基金分配收回的现金收益超过其在基金的实缴出资总额后,基金投资利润按上述顺序分配后的利润余额,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作为业绩奖励,剩余80%按照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有限合伙在总认缴出资额之内的亏损由所有有限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超出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为避免疑问,在有限合伙发生亏损时,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 2、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赔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猎投基金,目的在于将公司对于所在行业的深入理解及判断与广东猎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团队的投资专业能力有效结合,充分利用猎投基金平台资源优势拓展公司外延式发展的项目渠道,推动公司产业整合与战略目标的实现。 六、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猎投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对于猎投基金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猎投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猎投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猎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4-04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于2014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陈建顺、陈建通、王朝晖、福建三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安益文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漳州市银福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福伟业”)、杨伟艺、黄志刚、曾晓峰、杨佰成、陈金英、杨文芳、林建新、张志鹏、林丽妹、何仲全、戴龙煌、蔡维杰、林竹钦、蔡志忠共20名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股东所持有的富顺光电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向柴国生、冼树忠、王毅、王玉梅、叶汉佳、刘学锋、曹孟者共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为12,649万元,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本次收购对价与本次配套融资金额之和)的25%。 本次交易完成后,雪莱特将持有富顺光电100%股权,陈建顺等20名交易对方及王玉梅、叶汉佳、刘学锋、曹孟者将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于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柴国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本次权益变动前,其持有公司股份73,072,81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9.66%,与王毅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 王毅先生,系柴国生先生的妹夫,系公司董事,本次权益变动前,其持有公司股份4,272,82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32%。 本次交易完成后,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雪莱特股份数量将由77,345,635股增加至83,845,635股,股份比例将由41.98%下降至34.86%(考虑配套融资完成后)。 三、关于陈建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陈建通先生系陈建顺先生的哥哥,陈金英女士系陈建顺先生的妹妹,三人均系富顺光电股东;银福伟业系陈建顺先生控股的员工持股公司,全部股东均为富顺光电员工。陈建顺先生与陈建通先生、陈金英女士、银福伟业构成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建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建通先生、陈金英女士、银福伟业)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陈建顺先生、陈建通先生、陈金英女士、银福伟业拟以持有的富顺光电股权认购雪莱特定向发行的普通股股份分别为26,275,566股、4,152,088股、247,100股、1,661,063股。若雪莱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发行价格为9.73元/股,融资总额为12,649万元,则陈建顺先生、陈建通先生、陈金英女士、银福伟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别为10.92%、1.73%、0.10%、0.69%,陈建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雪莱特股份比例为13.44%。 本次交易中涉及权益变动的最终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本次权益变动后,雪莱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同时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4-04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15:00至2014年10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4年9月29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投资部)。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具体投票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076;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⑤确认投票完成。 (4)计票规则 ①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②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包括对议案的全部表决。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分项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议案分项表决为准。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⑤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雪莱特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对议案2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528225 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225 联系人:冼树忠、张桃华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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