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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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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千足珍珠 公告编号:临2014-34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包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海军先生)于2011年5月18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临2011-19号公告)。披露该报告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海军先生分别于2011年7月4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成交均价为14.39元/股,占该日公司总股份数的比例为0.2488%;于2011年9月16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500股,成交均价为11.96元/股,占该日公司总股份数的比例为0.0450%;于2014年7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0股,成交均价为9.14元/股,占该日公司总股份数的比例为0.6341%。前述三次累计减持比例为0.9279%,未达到1%。

  2014年9月9日,陈海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2500股,成交均价为11元/股,占该日公司总股份数的比例为0.2500%。本次减持后,陈海军先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1779%,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中规定的披露要求。

  本次减持前,陈海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51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比例为12.2683%。本次减持完毕后,截止2014年9月10日,陈海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463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比例为12.0183%。陈海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完毕后,陈海军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海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总裁,每年锁定的股份数量按照其上年末持股总数的75%进行锁定,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特此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千足珍珠 公告编号:临2014-35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陈夏英女士的通知,陈夏英女士于2014年9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27500股,成交均价11元/股。在2011年6月8日至2014年9月9日期间,陈夏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

  综上,陈夏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1年6月8日至2014年9月9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已经达到5%,但是在任意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均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在2011年6月8日至2014年9月9日期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股本总数由20,100万股增加至20,500万股。上述四位股东中,陈海军被授予激励股份125万股;孙伯仁被授予激励股份50万股;王松涛被授予激励股份50万股。

  本次减持后,陈夏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14,009,67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5.6145%。其中,陈夏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86,125,377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2.012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事项

  1、陈夏英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海军先生为陈夏英女士的弟弟,孙伯仁先生和王松涛先生为陈夏英女士的妹夫,前述4位股东属于一致行动人。

  2、本次减持前(2011年6月7日),陈夏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总数为121,951,837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6726%,本次减持后(2014年9月10日),陈夏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14,009,67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5.6145%。内容详见2014年9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前述四位股东中,陈夏英、陈海军、王松涛均为公司董事,每年锁定的股份数量按照其上年末持股总数的75%进行锁定,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孙伯仁先生于2014年7月28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孙伯仁承诺所持股份在离任后的6个月内全部锁定,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前述孙伯仁减持股票行为是在其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其减持行为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夏英女士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总股份数的5%。

  4、公司将督促陈夏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千足珍珠 公告编号:2014-36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千足珍珠

  股票代码:002173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夏英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珍珠工业园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海军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珍珠工业园区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伯仁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珍珠工业园区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松涛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珍珠工业园区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减持

  签署日期:2014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24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但需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夏英及其一致行动人

  千足珍珠、公司   指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11年6月8日至2014年9月9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千足珍珠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陈夏英:女,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珍珠工业园区。

  2、陈海军:男,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珍珠工业园区,系陈夏英之弟弟。

  3、孙伯仁:男,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珍珠工业园区,系陈夏英之二妹夫。

  4、王松涛:男,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珍珠工业园区,系陈夏英之小妹夫。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千足珍珠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夏英、陈海军、孙伯仁、王松涛均为自然人,他们之间为亲属关系,陈夏英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海军为陈夏英的弟弟,孙伯仁为陈夏英的二妹夫,王松涛为陈夏英的小妹夫。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四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情况如下图: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在于陈夏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个人原因而减持。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千足珍珠股份114,009,67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5.6145%。

  陈夏英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千足珍珠股票的可能,并将会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陈夏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1年6月8日至2014年8月20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2011年6月7日),陈夏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总数为121,951,837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672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2014年9月10日),陈夏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14,009,67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5.614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综上,陈夏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1年6月8日至2014年9月9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已经达到5%,但是在任意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均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

  注:在2011年6月7日至2014年9月9日期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股本总数由20,100万股增加至20,500万股。上述四位股东中,陈海军被授予激励股份125万股;孙伯仁被授予激励股份50万股;王松涛被授予激励股份50万股。

  (一)上述四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陈夏英、陈海军、王松涛均为公司董事,孙伯仁先生于2014年7月28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孙伯仁减持股票行为是在其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四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条四十九条违反规定的情形。他们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二)上述四位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本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四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其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夏英质押股份总数为68,750,000股。其中,持有的40,000,000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持有的12,800,000股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2,600,0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诸暨市支行;持有的6,500,000股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持有的6,850,000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海军质押股份总数为18,900,000股,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减少股份比例达到5%之日起至作出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千足珍珠的股份。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卖出股份情况详见2011年5月18《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前述四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陈夏英、陈海军、王松涛均为公司董事,每年锁定的股份数量按照其上年末持股总数的75%进行锁定,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孙伯仁先生于2014年7月28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孙伯仁承诺所持股份在离任后的6个月内全部锁定,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前述孙伯仁减持股票行为是在其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其减持行为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陈夏英身份证复印件

  2、陈海军身份证复印件

  3、孙伯仁身份证复印件

  4、王松涛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陈夏英 陈海军 孙伯仁 王松涛

  签署日期: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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