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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14-06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8.1条关于社会公众股东的规定执行。 3、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stock@cac-citc.cn 互动电话:028-87455103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1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刘宗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1,516,010股,占公司总股本345,188,382股的52.5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0,469,682股,占公司总股本345,188,382股的52.2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46,328股,占公司总股本345,188,382股的0.3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37,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181,464,3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7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4,285,6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股份数的98.81%;反对5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19%;弃权0股。 (二) 会议以181,464,3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6,100股反对,35,6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4,285,6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股份数的98.81%;反对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7%;弃权3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4-042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湖南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业务经营发展需要,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湖南设立分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分公司"),负责湖南地区的产品销售、市场推广及售后服务等。 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湖南分公司 1、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湖南省长沙市 4、经营范围:仪器仪表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分支机构负责人:郜武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待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设立分支机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目的:公司在湖南设立分公司,可以更好地在当地地区开展经营、承接项目,有利于拓展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 (二)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备查文件: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4-041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在湖南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湖南设立分公司,负责湖南地区的产品销售、市场推广及售后服务等。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在湖南设立分公司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4-045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89,845,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6.0168%。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9,564,67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87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0,44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436%。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为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919,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68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颂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9,845,12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二)以89,845,12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以89,845,12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四)以89,845,12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工商登记资料的议案》。 (五)以8,919,62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张颂明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8,919,62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托张平律师和何婉婷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0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变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4年9月10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国农科技"(股票代码:000004)、"北部湾港"(股票代码:000582)、"禾欣股份"(股票代码:002343)继续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4年9月1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11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9期)投资组合构建情况 说明的公告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4年第9期已于2014年8月28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4年第9期的运作期为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9月3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4年9月3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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