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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4-047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投票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10日上午9时在青海华鼎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出席本次大会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0052155股,占公司总股本236850000股的21.1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50007505股,所代表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1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44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于世光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逐项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春梅、于世光、杨拥军、刘文忠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丁宝山、徐勇、狄瑞鹏、黄晓霞、张建祺当选为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当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4年8月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二、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马新萍、苟卫东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监事简历详见2014年8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简历,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三、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西宁装备园区铁路机床及重大数控机床改造项目贷款的议案》 为解决西宁装备园区建设资金缺口,同意公司向银行借款1.3亿元补充西宁装备园区建设资金。 同意票50024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27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分段区间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为了青海装备园区建设的顺利推进,按时完成搬迁入园的各项任务,同意公司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该业务标的物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账面净值不低于1亿元的固定资产,以办理融资租赁方式融资,期限三年(可提前偿还),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业务。 同意票500354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1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分段区间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青海华鼎将青海东大重装钢构有限公司(下称:“青海东大”)现占用的西宁装备园区土地65,038.59平方米,按评估价格3050万元增加投资,徐州东大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下称: “徐州东大”)以现金2930万元增加出资,增加资本后,青海东大总股本为11980万元,其中青海聚力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出资3060万元,占总股本的25.54%,青海华鼎出资3050万元,占总股本的25.46%,徐州东大出资5870万元,占总股本的49%。并授权青海华鼎经营层全权办理增资扩股相关一切具体事宜。 同意票500354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1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分段区间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青海华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暂定)的议案》 为了推进公司装备制造业的整合,打造青海华鼎装备制造业板块发展的平台,充分利用西宁装备园区资源,逐步统一管理运营装备制造企业,同意公司成立“青海华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暂定)”,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为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二路北段24号(西宁装备工业园区),并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公司成立的相关具体事宜。 同意票500354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1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分段区间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毛献萍、陈凡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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