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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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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4-073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9月10日上午9点3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9月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部分要约的方式收购公司股权,要约收购的目标收购股票数量为204,5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要约价格为18元/股。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还需通过相关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4-074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2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5日-2014年9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15:00至2014年9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贝因美大厦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上述议案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贝因美大厦。联系电话:0571-28933580。传真:0571-28077045。

联系人:鲍晨。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570贝因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7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大会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方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100.00元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1.00元
《关于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2.00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赞成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2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14年9月1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贝因美”(002570)股票_____股,拟参加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意见表

序号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附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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