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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2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4—02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4名监事全部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个人发展原因,钟道迈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对钟道迈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现由持有本公司52.89%股份的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鲁朝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经本次监事会审核,鲁朝慧女士符合监事候选人资格,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鲁朝慧: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工民建本科专业,中级会计师及建筑设计工程师职称。1999年至2009年在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历任出纳、财务主管、财务部负责人;2009年至2013年在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历任财务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及财务总监。2014年4月起任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14年至今在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副总监职务。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4-03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江控股”)于201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临2014-026号《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内容。 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监事会将本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将其作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三项议案。 二、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会议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9月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四)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4年9月24日下午三点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香江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舒剑刚 何肖霞 电话:020-34821006 传真:020-34821008 邮编:511442 (七)其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附件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二、投票代码
三、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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