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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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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4-045TitlePh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的要求,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6项、议案10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年9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5:00至2014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南通新区会议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85号)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明达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04,072,4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1777%。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9,984,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5486%。

  2. 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4,088,4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291%。

  3.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不包括5%)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88,4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291%。

  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2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223%。

  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223%。

  3.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223%。

  4. 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223%。

  5.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223%。

  6.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223%。

  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223%。

  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223%。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223%。

  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22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71,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7,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8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14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37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37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37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8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86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1370%。

  (十一)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4%。

  (十二)审议通过了《因发起人更名而修订<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4%。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4,066,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念、吴凌云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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