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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4-2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4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于2014年9月1日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成立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投资成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2)。

  二、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3)。

  三、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为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4)。

  四、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25)。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4-2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

  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略)

  2.投资金额和比例

  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投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规模、质量、国际化”发展战略和“立足川内,巩固周边,构建网络,占领终端”的市场开拓方针,基于发展要求,公司拟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决定投资成立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上述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投资成立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由于投资额未超出董事会审批范围,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出资方式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注册地:四川省射洪县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管道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装饰材料,化肥、复肥、尿素、塑料编织袋、PVC管材料管材件销售、配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等。

  以上信息均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是基于发展需要,积极涉足多元化商品流通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该公司的成立,符合公司“规模、质量、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和“立足川内,巩固周边,构建网络,占领终端”的市场开拓方针,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拓展现有销售网络。

  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成立后,将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加大市场渠道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4-2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借款对象:

  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2.借款方式与额度: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美丰梅塞尔提供1,750万元借款。

  3.借款期限及利息:

  本次借款使用期限为3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70%收取利息。

  4.资金的用途:

  用于美丰梅塞尔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的建设。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丰梅塞尔”)经营发展需要并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决定向其提供额度为1,75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并按人民币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70%收取利息。

  美丰梅塞尔是公司与梅塞尔格里斯海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塞尔中国”)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营企业,双方各持有美丰梅塞尔50%的股份。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本次借款由公司和梅塞尔中国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梅塞尔中国也将向美丰梅塞尔提供额度为1,75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70%收取利息。

  (一)借款的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2.借款方式与额度: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美丰梅塞尔提供1,750万元借款。

  3.借款期限及利息:本次借款使用期限为3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70%收取利息。

  4.资金的用途:用于美丰梅塞尔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的建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借款事项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接受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的中文名称: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企业的英文名称:Sichuan Meifeng Messer Gas Products Co., Lt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南段556 号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和运输各种工业气体、食品用气体(食品级二氧化碳等)、医用气体、特种气体和混合气体,包括但不限于氧、氮、氩、氢、氦、氨、二氧化碳、乙炔;提供技术支持,售前售后服务,以及工业气体在环保、高新技术方面的专业应用技术;气体及气体应用相关设备及其零备件的销售和租赁。

  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美丰梅塞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与梅塞尔中国各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各占其注册资本的50%。

  三、借款协议

  本次公司向美丰梅塞尔提供借款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美丰梅塞尔签订借款协议。

  四、提供借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美丰梅塞尔的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目前在建,因其现有固定资产较少,从银行融资只能申请项目贷款,办理该项贷款时间长、利率高,为保证公司绵阳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顺利运行,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美丰梅塞尔提供借款,解决其生产经营及发展所急需的资金,可促进公司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

  (二)存在的风险

  美丰梅塞尔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对其提供借款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对美丰梅塞尔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属于财务资助,定价公允,公司可分享美丰梅塞尔的经营成果,且美丰梅塞尔的另一方股东——梅塞尔格里斯海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也将按其对美丰梅塞尔的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为 0元,无逾期的对外借款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属于财务资助,定价公允,公司履行了决策程序。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的另一方股东——梅塞尔格里斯海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也将按其对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4-2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

  2.担保的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金额

  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并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根据公司“规模、质量、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按照“巩固优势、调整结构、提升价值、走向海外”的发展思路,公司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以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瑞能源”)为平台,大力推进LNG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向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阆中双瑞”)建设元坝气田天然气储气调峰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并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公司向阆中双瑞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四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债权人的名称和担保金额

  被担保人: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四支行

  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并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三)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为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77.5%的股份(含间接持有的7.5%的股份);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一)被担保人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7日

  住所:阆中市七里工业集中区迎宾大道东段

  法定代表人:方文川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产、销售。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阆中双瑞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股东情况

  ■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经营指标

  1.截至2013年末被担保人的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万元

  ■

  2.截至2014年6月30日被担保人的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四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4四支基建4-4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主合同)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经公司与债权人协商一致,订立《保证合同》。

  (一)担保的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的金额

  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并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三)担保的期限

  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元坝气田天然气储气调峰工程项目所需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将有助于阆中双瑞及时筹集到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促进公司LNG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由于阆中双瑞的股东——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天然气川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均为2013年注册成立的新公司,在持续经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方面无法满足债权人的担保要求,因此债权人提出由控股阆中双瑞的双瑞能源的控股股东——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阆中双瑞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8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且以上担保主体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是合理的,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4-2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第四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第四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15:00至2014年9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3日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2014年9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55号 公司总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一项议案:

  《关于公司为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21)、《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4)。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流通股国有、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9月29日9:00~17:00

  3.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55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美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前发出的,当日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国君、陆爽、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55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2.会议费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事项:

  ■

  注: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标识,如无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4-2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4年8月13日发布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15:00-17:00 举行2014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王世兆先生、财务总监杨达高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东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梁国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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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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