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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4-09-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的通知:周一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共计2,12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其中:(1)1,414万股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1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4日。该笔质押于2014年9月11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2)706万股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8日。该笔质押于2014年9月15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周一峰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6,305,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本次质押股份共2,12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7.78%,占公司总股本的3.06%;周一峰女士累计质押股份6,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6%。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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