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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4-07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2014-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规定,本公司完成了《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所涉及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14年8月21日。 (二)授予价格:根据《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46元/股。 (三)授予对象和实际认购数量 根据《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授予22名激励对象183.6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在缴款有效期内,共有21名激励对象实际出资认购预留限制性股票182.52万股。激励对象魏嘉斌自愿放弃认购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08万股。实际出资认购情况如下表:
(四)一致性说明:上述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与201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只有魏嘉斌一人自愿放弃认购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08万股,其余21名激励对象全部认购了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五)标的股票来源: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焦作万方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方案的有效期:本激励方案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五年,每份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授予之日起五年。 (七)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的24个月后为解锁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本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主要业绩考核指标为: 1.201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2014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平均水平。 2.201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201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平均水平。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对标企业选取A股电解铝行业上市公司“中国铝业”、“云铝股份”、“中孚实业”和“神火股份”四家上市公司。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9月12日出具亚会A验字(2014)00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14年9月10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4年9月10日止,公司本次实施股权激励定向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共计8,140,392.00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为1,825,200.00元,股本溢价为6,315,192.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8月21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9月19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202,844,594股摊薄计算,2014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由0.09元调整为0.089元。 六、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公司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 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01,019,394股增加至1,202,844,594股。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07,451,915股,占本次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7.27%;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中国铝业所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25%。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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