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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4-9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4-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530,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9月22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92号文核准,大东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00万股,并于2008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45,050,232股。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大东南以截止2008年末总股本245,050,2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上述方案于2009年3月31日实施完毕,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7,575,348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25 号文核准,2010年5月大东南向10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8,138,686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为465,714,034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53 号文核准,大东南于2011年8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795,966股,发行价格为 9.35元/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为603,510,000股。 经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2012年12月12日本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603,510,000元减少至582,210,260元。 经公司于2013年5月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12 年末总股本603,51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股,已回购的库存股不参与本次转增。公司股本由582,210,260元增加至698,652,312元。 经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3年年末总股本698,652,31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股。公司股本由698,652,312元元增加至768,517,543元。 二、关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发行对象的承诺,对2011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予以锁定,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19,530,675股限售期为36个月,限售期自2011年9月20日开始计算,2014年9月22日上市流通。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履行了限售承诺。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亦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已提交了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9月22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530,6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4%; 3、集团公司直接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上市流通申请表 2、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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