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4-056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4-09-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于2014年1月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高管锁定股5,500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5月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増10股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自动变更为11,000万股)。上述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1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的通知,上述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000万股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并于2014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大魁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2%。本次质押解除后,陈大魁先生共计被质押本公司股份8,339.52万股,质押部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8%。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