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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38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4年9月18日在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大厦16 楼会议室召开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东莞信托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 会议表决: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公司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见公司同期《关于与东莞信托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39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莞信托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信托借款情况概述 2014年9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莞信托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公司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为1987年3月13日,住所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法定代表人何锦成,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号码:44190000003633;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规模:人民币8000万元 2、借款期限:18个月,具体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或其他债务凭证所载明的实际发放日和到期日为准。 3、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与计结息:利息分两部分收取: (1)第一部分:按照东莞信托已发放贷款资金的1.5%计算; (2)第二部分:根据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计息期间实际天数×年利率/360天,首年的年利率为13.5%,自首笔贷款发放满12月后年利率为15%,从实际提款日起计算利息,利息以每季度末月21日为结息日。 5、担保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及其对东莞市万科置地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设立质押担保,同时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事项提供保证担保。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对公司业务的稳健开展起到推动作用。公司所属行业为资金需求较密集的行业,稳定的资金支持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运转顺畅的保障。在行业市场销售状况整体趋缓、行业流动性趋紧、房企融资方式有限的情况下,公司很有必要加大融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各个建设项目资金配套到位,有序运营。 公司历来注重财务运行的稳健性,鉴于此,公司重视偿还风险的防控,继续加紧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应对市场,适时推售新品,加大销售力度,创新营销方式,提高回款效率,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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