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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40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9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9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3,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09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09月30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4年09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09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904 | 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 | 08******159 | 联邦国际纺织有限公司 |
| 3 | 08******903 | 上海港鸿投资有限公司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潘志刚、陈静
咨询电话:0513-88869066
传真电话:0513-88869069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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