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4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13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8月13日、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28、2014-29); 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36); 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2014年9月3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芭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37); 9月3日、9月11日、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38、2014-39、2014-41);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原定于2014年9月26日开市时起复牌,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交易对方数量较多,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全面沟通需要一定时间,并且根据交易方案,标的资产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等事项正在办理之中,因此公司尚不能按照原计划复牌。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本次发行股份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26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芭田债,债券代码:112149)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正常交易,不停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程。公司承诺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承诺在2014年10月2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上述预案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且公司未获得后续延期复牌批准的,公司将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将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4-42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0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卓婧、向东升、胡海斌、毛宪标、赵明文、侯绍东、徐吉兵、方均滩、叶炳悦等9人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4,800股(占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0%)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每股4.185元,回购总金额522,288元。《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在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实施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4,8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221,706,400元人民币减至221,581,600元人民币。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9月22日 关于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国庆假期前 暂停通过代销机构申购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2014年9月29日通过直销机构可以照常办理本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2014年9月29日15:00之后提交的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申请;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4年9月30日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0月8日)开始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4年9月30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的份额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0月8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3)本基金暂停通过代销机构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假期前及假期期间,未经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5)若投资者于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6)自2014年9月30日起本基金恢复通过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7)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58-25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