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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天成控股 编号:临2014—04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 2014年9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4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再次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长征电气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司徒功云由于公务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陈磊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马滨岚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其中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涉及特别决议表决,并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指派熊杰和甘婕伽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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