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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6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莎车县招商局签订光伏并网电站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4-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日新能"或"公司")作为深圳市对口援疆企业,为积极响应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号召,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进一步开发新疆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经多次考察,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日新能"或"公司")与新疆莎车县招商局于近日签署了《1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二、合作方情况 合作方:新疆莎车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莎车县招商局) 本公司与新疆莎车县人民政府及县招商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莎车县地处叶尔羌河冲积扇平原中上游地带,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四季分明,气候干燥,日照长,全年降雨量低,蒸发量高,平均无霜期达177天。太阳能光照资源十分丰富,年平均日照时间为2956.7小时,其中:5-7月日照时数最多达1058.7小时,日平均长达11.5小时。太阳总辐射量148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太阳辐射量5080MJ/m2。莎车县气候适宜投资开发建设光伏并网电站。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疆莎车县招商局经过充分协商,就公司在新疆莎车县喀群乡投资建设150MW太阳能光伏电站达成以下主要意向: 项目装机容量:150MW,共分三期建设,预计总投资15亿元。其中一期实施50MW,预计投资5亿元,二、三期各50MW。项目建设期36个月,其中一期建设期限为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获得项目批准时间为准) 莎车县招商局同意全力支持公司在莎车县投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在政策和服务方面为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并在莎车县喀群乡光伏园区为公司协调项目建设用地作为项目用地。 公司建设项目资金自筹,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并运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利用新疆莎车县良好的光照资源,计划建设150MW电站项目,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国内光伏电站开发战略规划的实施。 2.按照目前国家发改委光伏电价政策,在国内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因素,但详细盈利预测还受到市场因素以及项目进度因素的影响,还无法准确测算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未来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投资建设合同,届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实施进行事项的审批和披露。 六、协议风险提示 1、如遇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调整变化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项目实施计划在双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也将调整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中的建设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可研和审批,项目计划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莎车县招商局签署的《1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投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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