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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9 证券简称:大连友谊 公告编号:2014-040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 23日 上午9: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9月22日 15:00 至 2014年9月23日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田益群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田益群先生主持。 (一)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4名,代表股份107,300,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6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06,738,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49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561,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鉴于本次应选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的特殊表决方式,因此本次与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一静、于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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