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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获批 2014-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新华保险昨晚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宝钢集团拟以新华保险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此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已于今年4月24日及9月23日分别获得国资委批复同意及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据新华保险4月4日公告,此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40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发行12个月以后,将其所持有的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新华保险A股股票。(曾炎鑫)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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