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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 2014─46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014-09-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实施完毕,公司原来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已经置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已经注入公司; 2、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4 年9月29日停牌1天,于 2014 年9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 3、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4 年9月30日开市时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吉炭"变更为"中钢吉炭";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28";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24日开始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吉炭",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三、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依据 根据《上市规则》13.2.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该规则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被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该条全部条件的,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时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和第 13.3.1 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9月17日,公司发布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公告公司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实施完毕; 2、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其成立于1990年10月16日,主营业务为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集成及备品备件供应业务。中钢设备是一个完整经营主体,管理层由陆鹏程、王建、董达、周建宏、裘喆、刘德慧等人组成,中钢设备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管理层之下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基于上述事实,公司董事会认为其管理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3、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天运[2014]审字第90141号《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合并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钢设备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1,044,206.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6,785.49万元,201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946,634.98万元,净利润为36,411.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215.6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967.29万元。 4、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天运[2014]普字第 90127号《中钢设备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钢设备预计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77,486.3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6,708.92万元,公司预计2014年度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盈利能力将增强,经营业绩将明显改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向深交所递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经深交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交易自2014年9月30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29日停牌 1天,自2014年9月30日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将由"*ST吉炭"变更为"中钢吉炭",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28",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及报纸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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