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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4-052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精华制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春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江苏金丝利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江苏金丝利药业司签订《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7,778.5万元增资金丝利药业,拥有金丝利药业49%股权,成为金丝利药业第一大股东,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4-053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华制药”、“公司”)已于2014年7月28日与江苏金丝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利药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2014年7月29日《关于与江苏金丝利药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4年9月29日,公司与金丝利药业司签订《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7,778.5万元增资金丝利药业,增资完成后,精华制药拥有金丝利药业49%股权,为金丝利药业第一大股东,金丝利药业将纳入精华制药合并报表范围。 2、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已向南通市国资委备案,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金丝利药业已于2014年7月23日召开股东会,同意精华制药增资事项。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名称:江苏金丝利药业有限公司 2、 设立时间: 1992年12 月21 日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冻干粉针剂、生物工程产品(注射用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的制造;金丝利牌灵芝孢子粉胶囊、苦瓜胶囊、灵芝茶、银杏叶提取物胶囊、香芪多糖胶囊、香曲多糖胶囊、紫桑胶囊、蛭蚓蛋白胶囊的分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二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的制造、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药品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注册地址:宜兴环科园茶泉路18号 6、法定代表人: 杜连强 7、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282000016018 9、股权结构:江苏金丝利集团公司持股75%,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 10、财务状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4)01272号)专项审计报告,金丝利药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丝利药业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丝利药业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723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金丝利药业评估前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142.56万元,评估价值为8,096.61万元,增值2,954.05万元,增值率为57.44%。各类资产评估值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三、投资标的情况 1、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4)第0723号),截至2014年7月31日,甲方经评估的净资产为8,096.61万元。本次增资,系以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精华制药投资7,778.5万元对金丝利药业增资,其中2,882万元计入金丝利药业注册资本,其余4,896.5万元计入金丝利药业资本公积。 2、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7,778.5万元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金丝利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安排 1、本次增资前甲方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甲方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2、本次增资具体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4)第0723号),截至2014年7月31日,甲方经评估的净资产为8,096.46万元。本次增资,系以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乙方投资7,778.5万元对甲方增资,其中2,882万元计入甲方注册资本,其余4,896.5万元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的批准与授权 甲方已就乙方对甲方增资事项,获得并向乙方出具甲方股东会同意及批准本次增资的相关决议。 乙方保证已就对甲方增资事项,获得乙方有权机构的批准与授权,但乙方内部对本次增资事项的批准与授权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增资时间安排 1、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额增资款,即7778.5万元,其中2882万元计入甲方注册资本,其余4896.5万元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2、甲方自收到乙方前述增资款之日起30日内办理该等增资的验资及工商登记手续。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终止履行 若甲方“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冻干粉针剂)”未能于2015年3月31日通过GMP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且双方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本协议终止履行,甲方应通过减资或甲方原股东收购乙方股权的形式使乙方退出甲方,减资退回的款项及股权收购价格按甲方当时的净资产计算。 五、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重视对生物技术创新和生物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生物制药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司近年来制定了“以中成药为重点,以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和新型化学制剂为两翼,涉足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战略。金丝利药业现有主要产品“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为生物制药领域应用较广的品种,金丝利药业具备了发展生物制药产业的较好基础。投资入股金丝利药业是公司进军生物制药领域的良好契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除“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属生物制品外,金丝利药业还拥有化学药制剂、诊断试剂、保健品批准文号及生产线,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将通过完善产品结构、扩大经营规模等努力提升其盈利能力。 六、存在的风险 金丝利药业目前的收入与利润较低,短期投资回报有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 3、江苏金丝利药业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金丝利药业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4)01272号); 6、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4)第0723号)。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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