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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9版)

7.01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02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相关人员部分调整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 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 年10月13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号码:0757-82100268。

3、登记地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210027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9

2、投票简称:国星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国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00
1关于终止实施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0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00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3.01
3.02发行方式和时间3.02
3.03定价基准日3.03
3.04发行数量及定价原则3.04
3.05发行对象3.05
3.06认购方式3.06
3.07限售期3.07
3.08上市地点3.08
3.09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3.09

3.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3.10
3.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3.11
4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4.00
5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5.00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00
7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7.00
7.01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7.01
7.02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7.02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8.00
9关于公司相关人员部分调整承诺的议案9.00

(3) “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以下简称“服务密码”)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A、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设置 6-8 位数字的服务密码;如注册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B、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 元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申请数字证书

投资者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755-88666172/88668486,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 15:00 至2014 年10月16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A股股东应当通过A股股东账户投票;B股股东应当通过B股股东账户投票;优先股股东应当通过A股股东账户单独投票。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按A股、B股、优先股分类)股份数量总和。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 联系电话:0757-82100271,联系人:刘迪。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件: 
股东账号: 地址: 
持股数量: 邮编: 

附件二: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

议案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终止实施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2发行方式和时间   
3.03定价基准日   
3.04发行数量及定价原则   
3.05发行对象   

3.06认购方式   
3.07限售期   
3.08上市地点   
3.09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3.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3.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4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01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02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相关人员部分调整承诺的议案   

注:

1、议案3与议案7表决时需逐项表决,如欲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除议案3与议案7之外的其他议案,如欲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4-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30日开市起复牌。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因筹划重要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4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了《重要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31),并分别于2014年8月20日、2014年8月27日、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了《重要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32、2014-033、2014-034、2014-035、2014-036、2014-037)。

2014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国星光电;股票代码:002449)自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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