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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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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2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9 月 28 日— 2014 年 9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9 月 29 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9 月 28 日下午 3:00 至 2014 年 9 月 29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 年 9 月 22 日

5、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公司207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8,454,7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5.433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 36 名,代表公司股份 1,240,711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47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118,243,4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17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11,3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补充更新稿)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补充更新稿)的议案》与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相比,主要调整的事项如下:

项目调整前方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方案(本次会议审议)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9,356,89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6,976,307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9,215.60万元人民币(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作为收购Supernova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价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981万元人民币(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作为收购Supernova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价款。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份购买协议》,由于实际支付的收购价款略有下降,所以募集资金数量和发行股份数量相应下调,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未做调整,不构成对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和文件内容也据此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逐项表决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将在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6,976,307股。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8月5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30.39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981万元人民币(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作为收购Supernova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价款。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更新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补充更新,并编制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更新稿)》,主要更新事项如下:

项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更新稿)
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9,356,89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9,215.60万元人民币(包括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6,976,30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981万元人民币(包括发行费用)。
财务数据所披露之财务数据均为目标集团按照注册地会计准则所编制,未经安洁会计师审计,除目标集团注册于苏州的七家子公司外,其他子公司所披露之财务数据均已按照2014年6月30日当地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安永对目标公司二年一期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61140308_B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安永的审计报告对披露的财务数据修订。
评估数据中企华出具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Supernova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股权项目预估结果》。中企华出具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新星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1240号)。
签署协议《附条件股份购买协议的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 for Conditional Share Purchase Agreement)。《关于Supernova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的股份之股份购买协议》,(《SHARE PURCHASE AGREEMENT relating to shares in the capital of

Supernova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


预案(补充更新稿)其他部分据此更新了相应内容,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和文件内容也据此进行调整。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更新稿)》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更新稿)〉的议案》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更新稿)》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Supernova (Cayman) Limited于2014年9月11日签署了《关于Supernova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的股份之股份购买协议》。

《签署<关于Supernova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的股份之股份购买协议>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 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 0.0454%、0.0528%。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4.3362%、5.0374%。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 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 0.0454%、0.0528%。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4.3362%、5.0374%。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确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及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2、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募集资金投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有关文件;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八)、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61140308_B01号”《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61140308_B02号”《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1240号”《评估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116,300股反对; 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0.0982%、0 %。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116,3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9.3737%、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Supernova Holdings(Singapore)Pte. Ltd.100%股权的定价合理性分析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Supernova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定价综合考虑目标集团的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技术与品牌、市场与客户等多种因素,并参考审计、评估报告,由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1240号”《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新星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结果为94,082.27万元,扣除未包含在本次收购范围内的两家马来西亚公司评估价值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88,913.92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对价低于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剔除马来西亚公司影响后),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 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 0.0454%、0.0528%。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4.3362%、5.0374%。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关于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内容、第八十条关于股东大会参与方式的内容、第一百五十六条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的内容及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进行修改,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 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 0.0454%、0.0528%。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4.3362%、5.0374%。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 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 0.0454%、0.0528%。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4.3362%、5.037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美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香港地区的区域优势,作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联络窗口,加大拓展海外业务及搭建境外投融资平台,为公司海外业务和境外投资的顺利开展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本次公司拟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近期主要是为了收购Supernova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100%的股权。

《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 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 0.0454%、0.0528%。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4.3362%、5.037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 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 0.0454%、0.0528%。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4.3362%、5.0374%。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8,338,499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 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18%、 0.0454%、0.0528%。

其中,持股 5% 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24,411 股同意;53,800 股反对;62,5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3%、4.3362%、5.03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施念清、陈一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 月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14年9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孙林夫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赵鹤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罗正英女士、赵鹤鸣先生、顾奇峰先生组成,罗正英女士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赵鹤鸣先生、李国昊先生、贾志江先生组成,赵鹤鸣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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