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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0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9月30日在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14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吕学强、丁韶华、袁淳、刘丹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再次对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为爱康科技全资子公司香港爱康电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爱康电力”)100%持股的电力投资公司。为保证电站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降低债务风险,提高苏州中康资本金充足率及融资能力,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的形式对苏州中康增资1788.62万美元,具体如下: 爱康科技将其持有的对苏州中康1788.62万美元债权(人民币债权折合美元)转增为苏州中康注册资本。增资后,苏州中康注册资本由8928.46万美元增加到10717.08万美元。苏州中康原股东香港爱康电力出资额为8928.4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3.31%;爱康科技出资额为1788.6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6.69%。苏州中康企业性质由台港澳法人独资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再次对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拟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万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期限为1年。为保障青海蓓翔的可持续发展及本次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顺利发行,公司同意青海蓓翔发行本次私募债并拟为其该笔私募债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股东收益。公司拟在原募集资金项目赣州地区1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无锡地区4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苏州地区3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基础上增加甘肃金昌100MW地面电站、山西孝义30MW地面电站、新疆奇台30MW地面电站、甘肃酒泉20MW地面电站。增加募投项目后,公司共计投资建设分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80MW,太阳能光伏地面电站180MW,合计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260MW。 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安排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加募投项目后,总投资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差额将以申请银行贷款、融资租赁或其他自筹方式解决。 授权管理层根据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后将另行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议案》; 2014年9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约18.7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提交的2项临时提案,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后将该提案提交至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加的2项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1、《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上述临时提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0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对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爱康电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爱康电力”)100%持股的电力投资公司,为保证电站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降低债务风险,提高苏州中康资本金充足率及融资能力,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的形式对苏州中康增资1788.62万美元,具体如下: 爱康科技将其持有的苏州中康1788.62万美元债权(人民币债权折合美元)转增为苏州中康注册资本。增资后,苏州中康注册资本由8928.46万美元增加到10717.08万美元。苏州中康原股东香港爱康电力出资额为8928.4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3.31%;爱康科技出资额为1788.6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6.69%。苏州中康企业性质由台港澳法人独资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 爱康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对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582400010494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街道)金塘西路南侧1幢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注册资本:8928.46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光伏光热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光伏光热电站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太阳能器材专用高档五金件、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和太阳能发电板封装膜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1)公司对苏州中康增资1788.62万美元可推进光伏电站项目的顺利建设;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在光伏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地位,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 (2)本次增资事项可提高苏州中康的资本金充足率,降低其债务风险,有利于提高苏州中康整体实力和融资能力。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进度。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08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拟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万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期限为1年。为保障青海蓓翔的可持续发展及本次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顺利发行,公司同意青海蓓翔发行本次私募债并拟为其该笔私募债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30100100130560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易美怀 住所: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4号43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代理销售;自营或代理太阳能组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控制关系: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公告了《关于青海蓓翔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安排的公告》,青海蓓翔以其太阳能电站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租赁”)融资8,650万元,租赁期限为48个月。爱康科技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青海蓓翔80%的股权转让至福能租赁作为担保,青海蓓翔实际经营管理及股东权利仍由爱康科技负责实施和享有。 目前福能租赁持有青海蓓翔80%的股份,熊元福持有青海蓓翔20%的股份;青海蓓翔的董事会由易美怀(爱康科技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黄国云(爱康科技的副总经理)及熊元福组成,易美怀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爱康科技仍控制青海蓓翔,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青海蓓翔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青海蓓翔总资产 955,300,404.25元、净资产328,405,429.67元、负债总计626,894,974.58元,资产负债率为65.62%;2013年1-12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72,750,161.13元、营业外收入3,325,000.04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287,999.28元。 截止2014年8月31日青海蓓翔总资产1,048,128,397.76元、净资产400,808,987.34元、负债总计647,319,410.42元;资产负债率为61.76%;2014年1-8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46,058,841.37元、营业外收入20,050,114.68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922,846.14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青海蓓翔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万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期限为1年。公司拟为青海蓓翔该笔私募债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青海蓓翔本次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进一步拓宽其融资渠道;公司为青海蓓翔提供担保可进一步支持青海蓓翔公司的经营发展;青海蓓翔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董事会。 同时,提请各位董事关注因被担保人无法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爱康科技需要代为偿付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1570万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1677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226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担57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35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5105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9450万元;为全资孙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9600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800万元;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00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14.45%。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19.71%。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0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7号),核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不超过12,500万股股票。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6,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0,399,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69,601,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2014年8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33010007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分别投资于下列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及资金安排情况 为了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股东收益。公司拟在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基础上增加甘肃金昌100MW地面电站、山西孝义30MW地面电站、新疆奇台30MW地面电站、甘肃酒泉20MW地面电站。增加募投项目后,公司共计投资建设分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80MW,太阳能光伏地面电站180MW,合计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260MW。 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安排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加募投项目后,总投资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差额将以申请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以及其他自筹形式解决。 授权管理层根据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后将另行公告。 2014年9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规定,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增加后,募集资金仍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与公司主业发展相悖的情况。 二、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赣州地区1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拟租用赣州地区4家公司总计114,000平米屋顶面积,建成总装机容量10MW的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由赣州爱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已经于2014年2月13日取得“赣市发改能源字[2014]88号”、“赣市发改能源字[2014]89号”备案通知,计划在2014年底前建成。 项目计划投资8,5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截至2014年9月26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元,募集资金余额8,500万元。 该该项目营运周期为20年,预计主要收益指标如下:
2、无锡地区4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拟租用无锡地区14家公司总计397,750平米屋顶面积,建成总装机容量40MW的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由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目前已经取得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号[2014]5号”、“备案号[2014]6号”、“备案号[2014]7号”的备案通知,计划在2014年底前建成。 项目计划投资34,0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中14,000万元存放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市支行,截至2014年9月23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元,存息2.7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4,002.70万元;募集资金中20,000万元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支行,截至2014年9月22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元,存息3.5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0,003.50万元。 该项目营运周期为20年,预计主要收益指标如下:
3、苏州地区3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拟租用苏州地区9家公司既有建筑屋顶面积计316,869平方米建设光伏发电装置,装机容量30MW,项目由苏州中康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已经于2014年3月10日在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取得“苏发改中心[2014]43号”备案通知,计划在2014年底前建成。 项目计划投资25,5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截至2014年9月23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0元,募集资金余额25,500万元。 该项目营运周期为20年,预计主要收益指标如下:
(二)增加募投项目的原因 1、2011年以来国内外光伏行业陷入的低迷,行业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为了降低公司原光伏配件产品因行业周期变动带来的业绩不稳定的影响,提升公司利润增长点,以及基于对光伏电站未来市场的良好预期,公司在2011年底主动转型,大举进入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和运营领域。 2013年下半年开始,国家扶持光伏电站的政策频出,国内光伏电站市场一片欣欣向荣。公司也紧紧抓住难得的机遇,规划至2015年运营光伏电站规模不低于1GW、2014年不低于500MW的目标,力争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的、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光伏发电运营商。截止2014年6月,公司持有并网太阳能光伏电站176.33MW。目前,电站业务已成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2、光伏电站前期投入较大,但收益稳定,无行业波动风险,若能获得外部金融支持将能有效地提高项目的净资产收益率。公司原有的地面电站均以自筹资金和国开行项目贷款相结合的模式投入。分布式电站以前因为单体规模小、配套政策未完全出台,不受金融机构青睐,融资相比地面电站难度大,故公司在最初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时选择了全资本投资的模式。近期,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优惠贷款。今年上半年,公司就已有的分布式电站开拓了新的融资模式,且目前公司已经获得相关金融机构关于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融资意向。 据初步测算,增加募投项目前,68,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将产生年均发电收入8,259.83万元,年均净利润3,886.26万元;增加募投项目后,因使用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扩大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68,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年均发电收入增加为34,080.76万元,年均净利润增加为11,498.92万元。公司通过增加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有利于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新增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新增募投项目情况 1、甘肃金昌100MW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甘肃金昌100MW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为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甘肃省金昌市。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收到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金川区西坡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甘发改能源(备)[2013]76号),核准项目开工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85,000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设备投资,已累计投入21,766.6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5,500万元。 (2)项目可行性分析 甘肃金昌100MW电站项目位于金川西坡光电产业园区,距离金昌市区直线距离约13km,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收到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金昌清能金州区西坡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甘国土资规发[2013]218号),项目拟占用土地231公顷(合3,465亩),目前土地证正在办理中。工程区内地势相对平坦,开发利用条件优越;该地区近21年年太阳总辐射量为5,661.92MJ/㎡~6,421.62MJ/㎡,平均值为6,141.29MJ/㎡;年日照时数为2,671.5h~3,163.1h,平均值为2970.46h,由《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中的相关规定,工程场区水平面年太阳总辐射量在5,040MJ/㎡~6,300MJ/㎡之间,为资源很丰富区。在最佳倾角36°角的光伏阵列面上的多年平均年总辐射量为7,352.4MJ/㎡。太阳能资源稳定程度,等于一年中各月日照时数大于6小时的天数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计算为1.42<2,太阳能资源稳定。且灾害性天气发生天数较少。因此该地区适宜太阳能资源开发,且对外交通有县乡公路与省道212、国道312相连,交通较为便利,适合建设大型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地区的经济亦得到了很大发展,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根据金昌市自然资源特点和国家大力发展新型能源的政策,今后发展的重点是太阳能资源和风能资源,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步伐。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力争尽快并网发电,运行期20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16,300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14,670万元,年均净利润约4,960.00万元,股本回收期约6.4年,预计股本内部收益率约17.79%。 2、山西孝义30MW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山西孝义30MW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为孝义市太子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山西省吕梁孝义市。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收到《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孝义市太子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新能源发[2014]573号),核准项目开工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28,110万元,已累计投入784.0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650万元。 (2)项目可行性分析 山西孝义30MW电站项目位于孝义市太子里村,该区域内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项目场址海拔较高,大气层薄,透明度好,日照充分。2012年8月20日,孝义市太子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孝义市太子能源植物开发专业合作社签署《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孝义市西辛庄镇太子里村李生林等53户农户在寨子崖等地经营面积合计1,230亩土地32年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本项目平均总辐射为1,574kWh/m2,大于1,400kWh/m2。根据我国的太阳能资源区划标准,该区域属于II类“很丰富带”,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具有良好的开发远景,较适合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 本项目经济效益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从技术和经济上看项目是可行的。大规模的光伏并网电站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太阳能资源,改善山西的能源结构。光伏电场的建设可以节约煤炭等一次能源及水资源,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发电机组的运行成本,本工程属属清洁能源工程,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建成后,不仅提供电力,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并且有着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山西孝义30MW电站项目,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山西地区电源规划原则,在环保、可持续开发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同时,除可以支援当地工农业生产需求和山西电网的电力外送外,还可通过种植中草药及能源草等项目有效治理当地煤矿采空区,为今后该类场地的综合利用探索一条新路。综上该工程的建设为绿色能源利用、新型农业发展、土地一体化利用及推动地区的经济建设,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力争尽快并网发电,运行期20年。项目所在地山西省孝义市位于光伏发电三类资源区,按相关政策规定,标杆上网电价为1元/度,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4,294.30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4,294.30万元,年均净利润约1,268.59万元,股本回收期约10.3年,预计股本内部收益率约13.23%。 3、新疆奇台30MW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新疆奇台30MW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为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新疆五家渠市奇台县。规划总容量为60MWp,一期建设容量为30MWp,二期建设容量为30MWp,本期为一期建设。公司于2014年5月6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兵发改(能源)备[2014]4号),核准项目开工建设。一期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25,500万元,已累计投入2,68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650万元。 (2)项目可行性分析 新疆奇台30MW电站项目位于五家渠市奇台农场,拟建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奇台农场东南部,距离工业园区110kV变电站约5公里。该地区属于荒漠地,而且地势平坦开阔,阳光充足。2014年6月24日,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位于第六师奇台农场八道滩社区六队约1,199.10亩土地25年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新疆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了“把新疆打造成我国重要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制造基地和高端大规模综合应用示范区”的目标要求,2012年《兵团发展新兴产业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指出要“积极开展大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依托大电网建设大型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公司经过对国内外的市场分析,对新疆、甘肃、内蒙等地的多方面考察和项目论证,以及根据昌吉地区国家电网的承载能力等情况,计划在五家渠市奇台农场建设3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站。 该项目为绿色环保的新能源项目对促进兵团农六师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能源结构优化,节能减排,对促进祖国西部边疆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力争尽快并网发电,运行期20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4,210.14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3,999.63万元,年均净利润约1,214.38万元,股本回收期约10.03年,预计股本内部收益率约14.11%。 4、甘肃酒泉20MW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甘肃酒泉20MW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为酒泉聚能风光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甘肃省酒泉市。公司于2013年2月24日收到《关于酒泉市开展987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甘发改能源函[2013]24号)。项目拟投资总额17,000万元,已累计投入39.4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100万元。 (2)项目可行性分析 甘肃酒泉20MW电站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距离110KW及在建的330KW肃州变电站约3公里。公司于2013年6月17日收到《酒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酒泉聚能风光科技有限公司肃州地区东洞滩C区20兆瓦光伏发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初审意见的报告》(酒国土资发[2013]475号),项目拟占用752亩,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目前土地证正在办理中。电站场址区为荒漠戈壁滩,地形开阔、平摊,起伏不大,地面植被稀少,零星分布有耐旱植物,有少数冲沟。工程场地开阔、平坦,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酒泉市有着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日照总时数达3,300多小时,日照百分率为75%,年太阳总辐射量约为6,120MJ/m2。拟建场地内地势北高南低,但整体上平缓开阔,不属于地震频发区、生态保护区和军事用地区。该区域位于酒泉市东南侧,处于西北风向的下游方位,风沙影响因素较小,是酒泉市肃州区大规模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地理位置最优,生产、生活最便利,建设条件最优的场址。 项目建成后,不仅提供电力,节约资源,且无污染物排放,有着积极的社会效益;同时项目具有较稳定的盈利能力,该项目实施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在光伏终端应用领域的行业地位,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拟在取得正式的备案文件后进行20MW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运行期20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3,174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2,857万元,年均净利润约928.61万元,股本回收期约7.3年,预计股本内部收益率约16.65%。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电站运营规模将会进一步增大,新增项目同时为公司目前运营的单体规模最大的电站,对公司的管理、运营能力将形成一定的挑战; 2、公司新增募投项目甘肃金昌100MW电站项目、山西孝义30MW电站项目、新疆奇台30MW电站项目预计2014年底完成主体工程,但何时能并网发电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新增募投项目所在地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标杆上网电价补贴,但仍存在电价补贴不能及时到位,影响项目现金流的风险; 4、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因对外投资金额较大,若与之配套的银行贷款资金不能到位,对公司项目投资建设及并网进度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5、甘肃酒泉20MW电站项目已获得甘肃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出具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是否能够取得项目建设开工所需的全部批文及文件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地查阅了相关资料,确认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向仍为公司主业,变更后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变更方案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募投项目的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此,发表同意募投项目变更的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募投项目的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内容为新增太阳能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变更后募集资金仍投向公司主业,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预计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无异议,同意爱康科技在原募集资金项目赣州地区1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无锡地区4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苏州地区3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基础上增加甘肃金昌100MW地面电站、山西孝义30MW地面电站、新疆奇台30MW地面电站、甘肃酒泉20MW地面电站。该变更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1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4年9月30日上午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募投项目的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1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 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4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 一、增加临时议案 2014年9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约18.7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提交的2项临时提案,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后将该提案提交至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加的2项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1、《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相关提案,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上述临时提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增加至6项,全部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对苏州中康增资的议案》 4、《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5、《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变更后的会议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0月10日(周五)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安排: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确认方式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10月8日、9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对苏州中康增资的议案》 4、《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5、《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其中议案1-4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章程》、《对苏州中康增资的公告》于2014 年9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议案5-6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如下: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4. 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网络投票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4425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参会人员联系方式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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