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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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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于9月30日上午向董事会提交一项议案,提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议案。申东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90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5%。该提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提案合法有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9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The Clothing Holdings Limited)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三年。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5,000万元,期限三年,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截止2014年9月29日,公司未对外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事项。

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法律文书。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增加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为香港公司本次信贷事项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资金将用于香港公司的日常经营、拓展业务和开展投资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港币

法定代表人:李春仙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夏悫道十号和记大厦九楼

成立时间: 2010年5月7日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等

主要财务状况:

会计期间单位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总收入净利润
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万元11,862.728,050.3703,807.11
2014年6月30日人民币:万元12,863.379,051.860990.5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为香港公司本次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4年1-9月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目的是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所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属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子公司的抵押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香港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4年10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增加该次会议临时提案暨该次会议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提案情况

2014年9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申东日先生发来的《关于增加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具体内容是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The Clothing Holdings Limited)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三年。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5,000万元,期限三年,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申东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90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5%。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且该提案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已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一)股东大会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10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15∶00至2014年10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召开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4层401会议室。

4.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出席对象:

(1) 截至2014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议案之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影响到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10月13--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6层 证券投资部。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0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10月15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15∶00 至2014 年10月1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2612,投票简称:朗姿投票。

(2)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一下1-5项议案统一表决100.00
1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0
3关于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3.00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00
5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5.00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6.00

③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④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期权3股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元大于1的整数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五、投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 1 至6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股东对议案 1 至6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议案1 至6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六、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6层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100022

联 系 人:王建优 李伟

联系电话:(010)53518800--8179

联系传真:(010)59297211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0日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表示对一下1-5项议案统一表决   
1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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