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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证券代码:000021 公告编码:2014-04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4-10-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为151,981,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1,445,001股,为公司高管限售股份。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城开发”)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3年2月1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发行底价由每股不低于3.97元调整为不低于3.95元,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7,5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7,600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13年7月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3年7月2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51,981,582股新股。 2013年10月1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51,981,582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特定发行对象分别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全部发行对象均承诺:“本公司认购的长城开发本次非公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为151,981,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上述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三、股份变动情况表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全部发行对象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均承诺:“本公司认购的长城开发本次非公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 五、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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