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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4-058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4-10-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9: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6日15:00至2014年10月27日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五)现场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第一项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第二、三、四、五、六项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项议案《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5月14日、8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4-036号和临2014-047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7:30-8:30。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10月27日8:3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现场登记及表决。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15:00至2014年10月27日15:00。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二)。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三)。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可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hinaclear.cn/)。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2915999、2919908 4、传真:0464-2915999、2919908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的委托人自行投票。 1、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关于《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关于《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关于《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6、审议关于《选举刘永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把该议案下选定的选项后的□ 涂黑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以非涂黑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已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网上用户名、密码等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直接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无需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 投资者开户时未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需先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方可参加网络投票。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1、 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陆网络服务系统。 ■ 2、现场身份验证 注: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三: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服务”,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陆”,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陆”。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输入附加码,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010-59378912 4008 058 058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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