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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公告编号:2014-5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0-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上海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 号城建开发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人数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人,代表股份836,396,620股,占公司总股本53.37%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贱云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对本次会议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注:上述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5%(不含)以下的投资者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丽、刘丹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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