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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4-37 债券代码:122204 债券简称:12双良节 转股代码:190009 转股简称:双良转股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10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董事长缪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制及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士德”)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在发展利士德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拟对利士德进行股份制改制并进而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 利士德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注册资本为2,750万美元,其中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5%的表决权,英属维尔京群岛星联有限公司(STAR ALLIED COMPANY INC.)持有其25%的表决权。在利士德股份制改制后,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利士德将选择合适的时间拟申请其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 为确保前述事项的顺利推进,授权缪志强先生决定并办理公司在利士德股份制改制以及新三板挂牌中涉及的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股份制改制 决定利士德股份制改制的中介机构、折股及股权比例方案;决定并签署利士德股份制改制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公司改制的决议、有限公司相关合同及章程终止的决议、发起人协议及发起人会议决议、股份公司章程、创立大会相关文件、股份制改制的相关申报文件和工商登记文件等,并办理相关事宜。 2. 新三板挂牌 决定利士德新三板挂牌的中介机构、新三板挂牌方案;决定并签署利士德新三板挂牌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新三板挂牌决议、为新三板挂牌目的利士德制定的相关内部制度及文件、新三板挂牌的相关申报文件和工商登记文件等,并办理相关事宜。 3. 其他 决定、同意、签署及办理其他与利士德股份制改制以及新三板挂牌有关的所有相关事宜和文件。 (2)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4-39 债券代码:122204 债券简称:12双良节 转股代码:190009 转股简称:双良转股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油品合成装置循环气压缩机透平空冷器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990万元。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4年10月9日 2、合同标的: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油品合成装置循环气压缩机透平空冷器 3、合同总额:6,990万元人民币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正式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合同交货时间:2015年4月25日。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4-38 债券代码:122204 债券简称:12双良节 转股代码:190009 转股简称:双良转股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0月27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1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7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江西路299号 江阴国际大酒店 二、会议议题 1.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制及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10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止2014年10月2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2: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五、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江阴市利港镇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6632358 传 真:0510-86630191-481 邮 编:21444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及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1日A股收市后,持有双良节能A股(股票代码600481)的投资者,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投票。 (一)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制及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制及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制及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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