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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4-07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

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自然人郑晓峰、陈朝生所持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

2、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标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各方以《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价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4,304.4万元。

3、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拥有“河南省嵩县石梯上铅矿详查”探矿权(《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T41120091202037081),勘查面积为5.52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12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0日。

4、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交易完成后面临的风险有:政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公布矿产储量和实际储量存在差异风险、探矿权到期未能续期的风险、不能取得采矿权风险、矿产价格波动风险、无法取得预期采矿规模的技术风险和自然条件约束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以现金受让自然人郑晓峰、陈朝生持有的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矿业”)80%股权,投资金额:人民币4,304.4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瑞矿业公司80%股权。

2、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方为郑晓峰及陈朝生,郑晓峰及陈朝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郑晓峰,男,身份证号码:33252119610405****,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北苑新村****。

陈朝生,男,身份证号码:33252119711004****,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为郑晓峰、陈朝生持有的华瑞矿业80%的股权, 该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等。

2、标的公司概况

华瑞矿业成立于2006年8月10日,现持有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12月23日核发的注册号为41032512000269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嵩县城两程路南别墅区二排8座房4楼,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郑晓峰,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实收资本为6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矿产品购销,营业期限:自200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8日止。

3、标的公司股权受让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

华瑞矿业股权受让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目前股权结构变更后股权结构
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郑晓峰306.0051%66.0011%
陈朝生294.0049%54.009%
方正电机--480.0080%
合计600.00100%600.00100%

4、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华瑞矿业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8.42159.53
负债总额--
净资产158.42159.53
项目2014年1-6月2013年1-12月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1.11-2.86
净利润-1.11-2.86

四、所涉矿业权投资情况

(一)矿业权基本情况

华瑞矿业目前持有证号为T41120091202037081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其基本情况如下:

探矿权人: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

探矿权人地址:嵩县城两程路南别墅区二排8座房4楼

勘查项目名称:河南省嵩县石梯上铅矿详查

图幅号:I49E012017

勘查面积:5.52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12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0日[注]

勘查单位:河南中联矿业有限公司

勘查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2号附1号

注:该探矿权为保留。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停止相应区块的最低勘查投入,并可以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申请保留探矿权;保留探矿权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需要延长保留期的,可以申请延长2次,每次不得超过2年;保留探矿权的范围为可供开采的矿体范围;华瑞矿业已于2010年10月申请保留探矿权,并于2012年10月申请延长保留期一次,目前,华瑞矿业持有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10日,在有效期届满前华瑞矿业可以申请最后一次延长保留期或申请探矿权转采矿权。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各项费用缴纳情况

华瑞矿业已经根据相关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

(三)拟受让的矿业权权属转移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受让标的为华瑞矿业80%股权,矿业权仍在华瑞矿业,不涉及矿业权权属转移。

(四)标的股权涉及的矿业权亦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或者诉讼等权利争议情况。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作价原则

郑晓峰、陈朝生(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意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8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止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华瑞矿业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5,380.50万元。

(二)股权转让款及其支付

乙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转让款的50%,计人民币2,152.2万元;剩余50%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2,152.2万元,待股权交割完毕后,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以转账方式付清。

(三)股权转让款的特别约定

因华瑞矿业拥有的“河南省嵩县石梯上铅矿详查”探矿权具有继续勘查价值,甲乙双方同意:

1、如该探矿权继续探明储量价值(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下同)超过人民币1亿元,则由乙方对甲方进行股权转让款的补偿,补偿价款=(继续探明储量价值评估值×80%-前期已支付转让价款)×50%;

2、如该探矿权继续探明储量价值(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下同)低于本次评估价值,则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股权转让款的补偿,补偿价款=(前期已支付转让价款-继续探明储量价值评估值×80%)×50%,甲方二人就该补偿价款承担连带责任。

(四)协议生效条件

本股权转让事项在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已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3525号《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华瑞矿业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58.42万元,评估价值为5,380.50万元。

其中,探矿权已由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出具了苏五星矿评字(2014)201号《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评估河南省嵩县石梯上铅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根据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评估确定华瑞矿业拥有的河南省嵩县石梯上铅矿详查探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375.62万元。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本次投资目的在于开拓公司新的业务领域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同时利用有色金属行业基本面低迷的契机,为实施公司战略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存在的风险

由于本次收购华瑞矿业80%股权,其主要资产为探矿权,因此本次收购存在以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公布矿产储量和实际储量存在差异风险、探矿权到期未能续期的风险、不能取得采矿权风险、矿产价格波动风险、无法取得预期采矿规模的技术风险和自然条件约束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等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将使用自有资金,会使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

(2)由于华瑞矿业拥有的探矿权扔在继续勘探阶段,短时间内不会产生效益,同时其勘探支出计入探矿权资产,不会对上市公司盈利情况产生明显的影响。

八、矿业权投资的合规性

方正电机以现金方式收购郑晓峰、陈朝生持有华瑞矿业80%的股权,矿业权并未发生转让,仍属于华瑞矿业所有,因此,本次收购事宜并不涉及特定矿种资质及行业准入问题。

九、矿业权投资的生效条件

方正电机以现金方式收购郑晓峰、陈朝生持有华瑞矿业80%的股权,矿业权并未发生转让,仍属于华瑞矿业所有,探矿权人未发生变更,故不涉及履行权属转移程序和生效条件的问题。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公司承诺在进行本次对外投资之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4,304.4万元收购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目的在于开拓公司新的业务领域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此次投资目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公司从未涉足矿产业务,没有相关经验,存在一定风险,仍须提请公司全体股东关注投资风险。

2、为更好的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3、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外投资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受让股权事宜的各方具有进行本次交易的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股权交易所涉及的矿业权为华瑞矿业合法取得并持有,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诉讼等权利限制或权利争议的情形。

(三)方正电机本次受让股权,并不是直接受让矿业权,不涉及特定矿种资质及行业准入问题。

(四)方正电机本次受让华瑞矿业股权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十三、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是自有资金。本次投资经方正电机董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更好的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方正电机已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但本次对外投资仍存在政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公布矿产储量和实际储量存在差异风险、探矿权到期未能续期的风险、不能取得采矿权风险、矿产价格波动风险、无法取得预期采矿规模的技术风险和自然条件约束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等风险。本保荐机构提醒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关注与本次投资相关公告中的风险提示。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购买股权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4-07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6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11日下午16:00在杭州纳德酒店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陈立洲先生因故请假,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徐亚明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胡宏先生因故请假,未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目前已经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敏先生、陈立洲先生、蔡军彪先生、项永旺先生、牟健先生、翁伟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原董事胡宏先生和孟宏亮先生自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胡宏先生、孟宏亮先生在担任职务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马骏先生、陈希琴女士、徐亚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才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蔡军彪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董事张敏的直系亲属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两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收购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的公告》(公告号:2014-077)。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14年10月31日在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将刊登于 2014年10月1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敏,男,中国籍。2001 年12 月起担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 年3 月至今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张敏先生曾担任丽水市人大常委、浙江省人大代表,现担任浙江省总商会副会长、丽水市政协常委、丽水市工商联会长、浙江省缝纫电机行业协会会长、中国缝制机械协会副理事长等职务。张敏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29,664,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7%,张敏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立洲,男,中国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2001年-2003年,北京铁路局北京机务段财务部财务工作;2003年-2006年博一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财务、投资工作;2008年-2010年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投资工作;2010年至今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负责投资工作,同时任上市公司鲁丰股份董事。 陈立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项永旺,男,中国籍。1999年8月至2000年9月期间,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企业管理工作,2001年9月起,任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项目经理,同时兼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项永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项永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军彪,男,中国籍。历任安特精密机械(上海)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上海延锋江森座椅有限公司机械零件厂质量部质量经理。现担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蔡军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军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牟健,男, 1980年8月出生,中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历任贵州正方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牟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翁伟文,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籍。1991年7月至1996年6月,在深圳科润电脑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开发部副经理、副总经理,未持有该单位的股权;1996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翁伟文先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544,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2%,翁伟文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希琴,女,1965年出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毕业,会计学教授。现任职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兼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评审专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技术及信息化专家。担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希琴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希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骏,男,中国籍。法律硕士,历任浙江天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兼任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亚明, 女,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主任。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课题评审特邀专家。同时兼任浙江久立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亚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亚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4-079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1日下午16:30在杭州纳德酒店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2名,监事申虎先生因故未能参加此次会议并未授权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斌武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目前已经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决定提名马斌武先生、吴玲芳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代会推选产生。

会议表决结果: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原监事申虎先生自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申虎先生在担任监事职务期间为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会议以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的议案》;

监事马斌武的直系亲属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该名监事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后》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收购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的公告》(公告号:2014-077)。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马斌武,男,汉族,1978年9月生, 200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2002年7月进入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就职,2002年7月至2007年4月,任职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员、平缝事业部品质管理部等部门。2007年5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制造部经理。2008年10月至2012年12月,担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13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马斌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马斌武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股份。

吴玲芳,女,本科学历,会计师。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进入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就职,曾先后在该公司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从事财务以及资产管理工作,自2007年1月开始至今在该公司从事行政以及人事工作,现任该公司行政主管。吴玲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吴玲芳女士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4-080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更正及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发布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时披露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首期激励对象名单》”)。

1、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在《首期激励对象名单》中将激励对象王安友、杨智民、史玮、王亮亮的姓名、职务披露错误。

原披露内容为:

序号姓名职务
106王安有子公司工程部部长设备工程师
107杨智明子公司生产部生产工程师
110史伟子公司市场部销售主管
130王亮子公司生产部业务骨干

现更正为:

序号姓名职务
106王安友子公司工程部设备工程师
107杨智民子公司生产部生产工程师
110史玮子公司市场部销售主管
130王亮亮子公司生产部业务骨干

2、由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对价,向交易对方翁伟文等 31 名自然人收购其所持有的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21,505,371股已于2014年9月26日上市,公司股本变更为170,794,044股(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9月25日公司公告)。因此,公司对《首期激励对象名单》中“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量”部分作了相应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原披露内容为:

姓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蔡军彪总经理567.00%0.38%
牟健财务总监445.50%0.2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35人)620.377.54%4.16%
预留限制性股票数79.79.96%0.53%
合计(137人)800100.00%5.36%

现修订为:

姓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蔡军彪总经理567.00%0.33%
牟健财务总监445.50%0.2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35人)620.377.54%3.63%
预留限制性股票数79.79.96%0.47%
合计(137人)800100.00%4.68%

《首期激励对象名单》中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深深的歉意。更正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新)》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4-081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4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7)于2014年9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收购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的议案》;2014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78)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79)于2014年10月14日刊登在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3:00

(下转B4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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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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