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4-05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议案和否决议案,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4日14:00时 (1)现场会议于 2014年10月14日下午 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15:00 -2014年10月14日15:00。 2.召开地点: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海军先生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7人,代表股份总数236,668,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8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6,006,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1%;其中王绍林、王梓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661,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20,688,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236,668,52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 (1)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215,980,02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20,688,50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236,668,52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 (1)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215,980,02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20,688,50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候阳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4-057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安全保障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内,购买保本型或收益保障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公司使用安全保障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并经公司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业部,使用自有资金6,500万元(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起息日为2014年9月30日,存续天数(N):7≤N<14,预期年化收益率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 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实际存续天数13天,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7%,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62,506.85元,本金及收益合计共65,062,506.85元(人民币陆仟伍佰零陆万贰仟伍佰零陆元捌角伍分),已经汇入到公司银行账户中。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