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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公告编号:2014-35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4日 (2)召开地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文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170201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170015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186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 份209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3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86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700581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 反对143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现场投票结果,同意170015395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4280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22.9954%;反对143324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77.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02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反对14332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与晋煤金石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700581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 反对143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现场投票结果,同意170015395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4280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22.9954%;反对143324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77.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02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反对14332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三、《关于与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9087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1%; 反对143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现场投票结果,同意29044627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4280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22.9954%;反对143324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77.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网络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02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反对14332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0970768股,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翟颖、郝恩磊 3、结论性意见: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编号:2014-36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前公司证券部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郭刚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郭刚科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郭刚科先生,1962年出生,专科,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郭刚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是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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