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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3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手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在公司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公司")增资2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方式为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后成都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成都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有关该增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华联股份关于对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编号:2014-064)。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人民币22,000万元 ●增资方式: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本次增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对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公司")增资2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方式为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后成都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成都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本次收购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海融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锦华路二段172号 法定代表人:牛晓华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出租,出租商用设施,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经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成都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7,827.91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38,808.3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6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29.20万元。 经审计,截至2014年8月31日,成都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9,315.52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0,462.9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615.5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7.00万元。 三、本次增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成都公司购买成都机场路购物中心物业使用资金量较大,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成都公司增资,该项增资主要用于成都公司偿还欠款及支付购买购物中心的尾款和相关税费。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改善成都公司的资产结构,有利于其各项经营业务的有序开展。该增资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日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备查文件 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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