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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77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新冷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2014-10-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初步的收购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书在实施过程中会因多方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的合作事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意向书及相关正式协议的生效及实施,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会等相关决策程序,能否顺利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截止本公告日,协议双方尚未展开实质性的工作。本意向协议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签署的,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为了加强下游肉制品加工能力和销售能力,丰富产品种类,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与山东新冷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冷大”)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公司拟采取“增资+受让股权”的方式取得山东新冷大55%的股权。具体的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案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山东新冷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全产业链健康速食提供者”,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酱卤肉制品、冷冻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熏煮火腿、培根、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调制食品的加工与销售;水果、蔬菜脆片的加工销售,复合调味酱(半固态调味料)的加工与销售等。 目前拥有“光之良品”、“御博源”、“鲜日坊”三个品牌,产品主要覆盖北京、上海、天津、山东等国内市场,并出口日本、韩国等国家,凭借“安心、健康、美味、便捷”的品牌核心优势及优良的产品品质享誉国内、外市场。 2、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3、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根据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14年8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乙方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作为参考定价基础,双方根据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作为协商定价基础。公司采取“增资+受让股权”的方式最终取得乙方55%的股权。 增资及受让股权的具体细节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签署书面协议。 2、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公司将于上述第1项工作实施完毕三十六个月内,如果: (1)2015会计年度、2016会计年度和2017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数全部都保持低于上一会计年度20%的增长; (2)山东新冷大的核心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有权选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后的六个月内要求山东新冷大购买公司持有的山东新冷大股权,股权受让价款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签署《合作意向书》对公司的影响 2012年以来公司积极向下游推进,山东新冷大具有一定基础的国内及国外销售市场。通过此次增资与股权受让,将其纳入公司体系内,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下游肉制品加工能力和销售能力,丰富产品种类,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初步的收购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书在实施过程中会因多方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的合作事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意向书及相关正式协议的生效及实施,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会等相关决策程序,能否顺利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截止本公告日,协议双方尚未展开实质性的工作。本意向协议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签署的,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4、山东新冷大位于山东省,公司存在一定的异地管理、运营风险。 六、其他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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