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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TitlePh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吉素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金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宝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97,049,482.73 | 1,628,233,618.35 | 4.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71,416,966.46 | 1,239,576,782.03 | 2.57%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22,201,737.45 | -9.28% | 704,106,841.73 | 6.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622,271.80 | -11.96% | 75,631,406.53 | 3.7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2,998,173.41 | -11.32% | 69,695,732.60 | 4.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9,586,674.98 | -63.8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13.33% | 0.43 | 4.8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13.33% | 0.43 | 4.8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 | -0.31% | 6.04% | 0.0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8,830.7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55,640.1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4,464.93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94,556.9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24.91 | | | 合计 | 5,935,673.9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657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09% | 23,031,528 | 0 | | | | 江苏高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67% | 8,220,000 | 0 | | | | 吉素琴 | 境内自然人 | 4.62% | 8,137,862 | 8,137,862 | | | | 冷志斌 | 境内自然人 | 3.67% | 6,454,560 | 6,454,560 | | | | 闻庆云 | 境内自然人 | 3.18% | 5,601,534 | 5,601,534 | | | | 王宏祥 | 境内自然人 | 2.38% | 4,188,354 | 4,188,354 | | | | 周家智 | 境内自然人 | 2.18% | 3,830,084 | 3,830,084 | | | | 施金霞 | 境内自然人 | 2.16% | 3,795,964 | 3,795,964 |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5% | 2,724,410 | 0 | | | | 杨林 | 境内自然人 | 1.45% | 2,555,042 | 1,915,042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3,031,528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31,528 | | 江苏高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8,2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2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24,41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4,410 | | 扬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0,000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 包爱平 | 1,652,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2,026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406,23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6,23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64,84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4,845 | | 陆金华 | 1,318,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8,058 | |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199,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815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单位:元 | | 项 目 | 2014年9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应收票据 | 80,602,441.00 | 22,095,104.36 | 264.80%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29,441,797.99 | 16,446,435.18 | 79.02% | 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7,312,357.59 | 5,488,725.38 | 33.23% | 主要是报告期内投标保证金和出差人员备用金增加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908,801.88 | 10,370,251.88 | 72.6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对淮安平衡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增加所致。 | | 在建工程 | 14,614,786.62 | 3,693,196.24 | 295.7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实施超募项目所致。 | | 无形资产 | 88,178,083.21 | 41,879,380.15 | 110.55% | 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非专利技术所致。 | | 短期借款 | 30,978,000.00 | 4,900,000.00 | 532.20% | 主要是报告期内贷款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13,530,000.00 | 24,380,615.00 | -44.51%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开具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 | 应付股利 | 6,681,251.48 | 9,608,527.81 | -30.47%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股利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2,934,990.17 | 1,596,758.97 | 83.81% | 主要是报告期内预提的三包费用增加所致。 |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 项 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管理费用 | 71,180,425.71 | 50,644,904.57 | 40.55% | 主要是报告期内技术研发费及政策性搬迁费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5,056,825.45 | -3,856,766.24 | -31.12% | 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存款利息增加和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5,375,196.84 | 3,918,987.43 | 37.16% | 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1,404,464.93 | 821,949.54 | 70.87%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政府性基金增加所致。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 项 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86,674.98 | 81,742,505.54 | -63.81% | 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而支付的各项税费和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639,234.48 | -20,107,735.79 | -310.98% | 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非专利技术和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扬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及基础设施等需要进行政策性搬迁,公司2013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议案》,报告期内,关于部分厂区土地收储及搬迁事项的工作有序推进,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2、2014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德国Reis公司进行机器人业务合资经营及技术许可合作事宜的议案》;2014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德国Reis公司进行机器人业务合资经营及技术许可合作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9月22日,亚威徕斯机器人制造(江苏)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4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14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201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关于部分厂区土地收储及搬迁事项 | 2013年08月12日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2013年09月10日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德国Reis公司进行机器人业务合资经营及技术许可合作事项 | 2014年06月24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2014年09月25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 2014年09月24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吉素琴、冷志斌、闻庆云、王宏祥、周家智、杨林、施金霞、王守元、王峻等9人以及法人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吉素琴、冷志斌、闻庆云、王宏祥、周家智、杨林、施金霞、王守元、王峻等9人承诺: 1、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在本人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离职,于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3、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法人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果股份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吉素琴、冷志斌、闻庆云、王宏祥、周家智、杨林、施金霞、王守元、王峻等9人承诺: 1、我们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不利用在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或身份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的正当权益。2、我们目前除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以及持有股份公司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外,未持有其他任何企业、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的股权或权益。3、我们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4、我们不会向其他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5、如我们违背承诺,我们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6、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生效,并在股份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我们依照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股份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我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2、如我公司违背承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生效,并在股份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我公司依照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股份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 2011年03月03日 | 1、股权锁定承诺期限为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2、不同业竞争期限承诺为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吉素琴、冷志斌、闻庆云、王宏祥、周家智、施金霞、王峻、潘恩海、朱鹏程 |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日(2014 年3 月10 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4年02月27日 | 2014年3月10日-2015年3月9日 | 严格履行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20.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8,179 | 至 | 9,814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179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在全国机床行业受国家经济政策和市场需求影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应对,大力拓展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市场,根据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预计2014年全年公司生产、销售及净利润均可保持去年同期水平或略有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吉素琴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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