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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4-047 TitlePh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洁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兴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奕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36,061,647.62 | 1,803,205,366.20 | 29.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65,591,325.30 | 789,956,090.94 | 9.57%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27,029,116.50 | 75.72% | 1,569,517,667.57 | 78.4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596,535.00 | 154.98% | 76,548,959.42 | 183.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9,945,654.14 | 215.18% | 77,976,681.82 | 199.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30,457,894.33 | 492.4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125.00% | 0.27 | 17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125.00% | 0.27 | 17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0% | 1.77% | 9.25% | 5.7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38,801.33 | 本公司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对部分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进行了报废处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01,483.42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09,595.51 | | | 合计 | -1,427,722.4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037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孙洁晓 | | 51.02% | 144,900,000 | 10,867,500 | 质押 | 116,700,000 | | 袁静 | | 5.67% | 16,100,000 | | 质押 | 16,1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1.81% | 5,147,637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 1.76% | 5,000,000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 1.16% | 3,299,596 | | | | | 应爱珍 | | 1.08% | 3,075,711 | | | | |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0.74% | 2,101,390 | | | | | 张燕 | | 0.48% | 1,361,000 | | | | | 李春宇 | | 0.40% | 1,148,000 | | | |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1号 | | 0.35% | 999,962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孙洁晓 | 36,2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25,000 | | 袁静 | 16,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147,637 | 人民币普通股 | 5,147,637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3,299,596 | 人民币普通股 | 3,299,596 | | 应爱珍 | 3,075,71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75,711 | |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01,39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1,390 | | 张燕 | 1,36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1,000 | | 李春宇 | 1,1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8,000 |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1号 | 999,962 | 人民币普通股 | 999,962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孙洁晓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袁静与孙洁晓为夫妻关系。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孙洁晓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袁静与孙洁晓为夫妻关系。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十大股东中应爱珍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2,938,411股,普通账户持有公司137,300股,合计持有公司3,075,711股,李春宇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1,148,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情况 1、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131.34%,主要原因是客户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加; 2、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58.91%,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同比增加较大,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3、存货期末比期初增加46.04%,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采购原材料相应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204.83%,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厂房租赁费用增加; 5、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66.5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常熟春兴工程建设支出增加;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比期初增加33.5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苏州迈特生产车间装修费增加;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下降36.76%,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转回未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8、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260.51%,主要原因是公司采购增加,和供应商较多采用票据结算; 9、应付账期末比期初增加43.17%,主要原因是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增加; 10、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169.37%,主要原因是公司对部分新客户销售采用预收款方式; 11、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上升87.08%,主要原因是公司员工数量增加,工资总额增加; 12、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95.41%,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支付的保证金、押金较多。 (二)损益情况 1、营业收入本期比上期增加78.46%,主要原因是国内通讯业务增长,获得大客户订单增加较多; 2、营业成本本期比上期增加72.46%,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期增加432.85%,主要原因是国内销售收入增加,应交增值税增加,相应应交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增加; 4、销售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111.12%,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产品销售物流费用、售后服务费等大幅增加; 5、管理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99.12%,主要原因是研发费用投入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期增加65.09%,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三)现金流量情况 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加492.46%,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同时加强应收款管理,回款情况较好所致; 2、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加50.7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常熟春兴镁合金建设工程设备投入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79.8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银行新增借款较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本公司股东孙洁晓(实际控制人)、袁静、郑海艳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 2011年02月18日 | 2011年2月18日至2014年2月18日 | 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 | 股东赵东明、赛捷投资和单兴洲 | 其在2009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增资股份合计600万股(其中赵东明持有100万股、赛捷投资持有490万股、单兴洲持有10万股),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1年02月18日 | 2011年2月18日至2014年2月18日 | 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承诺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孙洁晓、郑海艳、黄培聪、王书强、于炳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1年02月18日 | 任职期间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各方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及其关联股东袁静女士 |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除持有股份公司股权外,本人未直接或间接经营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保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4、在本人与股份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报告期内,承诺各方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0.00% | 至 | 230.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437.37 | 至 | 10,381.11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145.79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4G投入大规模增加,通讯设备需求旺盛,公司收到客户销售订单增加较多。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洁晓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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