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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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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4-053TitlePh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权结构: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韩方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玉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玉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3年2月,公司股东李冰冰女士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书,初始交易6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6%;截至本报告期末共涉及股份58.3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2%。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合同进展事项

  2013年5月份,公司与宏达京建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镇江市李家山旧城改造项目, 并与项目业主签订了《李家山旧城改造项目委托代建合作协议》。公司已于2013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3-043),对合同签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信息披露。同时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有关规定定期、持续的将本协议进展情况之《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2、重大合同事项

  2014年9月份,公司就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安置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泰州市虹桥园工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建合作协议》,本公司将负责协议项目的代建工作。公司已于2014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对合同签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信息披露。同时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有关规定定期、持续的将本协议进展情况之《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韩方如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4-05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4年10月16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0日上午1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资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何良军予以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拟为参股子公司京能(迁西)发电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2,4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及其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4年11月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4-05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上午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资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京能(迁西)发电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公司与对方股东是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履行了严格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本次监事会无其他事项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4-05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资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京能(迁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西发电”)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按照出资比例,公司将提供不超过12,4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本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一年止。

  由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何良军先生担任迁西发电的董事,迁西发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能(迁西)发电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迁西县兴城镇南观村东

  3、法定代表人:陈瑞军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14年9月12日

  8、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

  9、与本公司关系:参股子公司

  10、股权结构:

  ■

  11、主要财务数据:

  迁西发电于2014年9月12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续营业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迁西发电首期注册资本1,000万元,后续投资情况将根据迁西发电的建设、发展需求情况进行,迁西发电的具体投资情况可参阅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刊发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使用结余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相关章节。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对迁西发电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2,4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

  迁西发电的对方股东北京京能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迁西发电提供相应的担保,迁西发电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将根据迁西发电的银行贷款金额的发生情况予以单独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迁西发电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4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需要,解决其经营流动资金需求。迁西发电申请的银行贷款将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迁西发电对方股东将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迁西发电对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推进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且公司与对方股东是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同等条件担保,该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履行了严格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对于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零元,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4-05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交易日2014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15:00至2014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3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合资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4年11月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5;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

  (3)输入委托数量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 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陶波、纪晓菲

  联系电话:0532-88056092

  传 真:0532-82292646

  电子邮箱:stock@qddftt.cn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证券部

  邮 编:26630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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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鹿茸项目的公告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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