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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1 TitlePh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子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爱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定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877,127,349.33 | 2,566,877,036.07 | 12.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09,271,783.71 | 1,190,417,799.20 | 1.58%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28,942,970.47 | 2.36% | 971,109,564.69 | 3.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715,189.84 | 201.90% | 31,781,034.23 | 14.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342,934.47 | 233.29% | 26,970,110.35 | 25.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9,367,086.33 | 119.4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200.00% | 0.15 | 15.3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200.00% | 0.15 | 15.3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7% | 0.63% | 2.64% | 0.3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4,948.3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636,331.76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7,888.97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68,348.46 | | | 合计 | 4,810,923.8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273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吴子文 | 境内自然人 | 46.19% | 97,927,800 | 73,445,850 | | | | 吴丽珠 | 境内自然人 | 12.96% | 27,472,200 | | | | | 吴志良 | 境内自然人 | 4.48% | 9,500,000 | 7,125,000 | | | | 吴伟洋 | 境内自然人 | 2.36% | 4,996,900 | | | | | 林日新 | 境内自然人 | 1.80% | 3,809,086 | | | | | 俞珠云 | 境内自然人 | 1.79% | 3,796,698 | | | | | 肖健沛 | 境内自然人 | 1.31% | 2,780,345 | | | | | 康月凤 | 境内自然人 | 1.23% | 2,609,463 | | | |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祥瑞1期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8% | 2,498,599 | | | | | 徐文骄 | 境内自然人 | 1.16% | 2,464,737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吴丽珠 | 27,47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472,200 | | 吴子文 | 24,481,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81,950 | | 吴伟洋 | 4,99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96,900 | | 林日新 | 3,809,0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9,086 | | 俞珠云 | 3,796,6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6,698 | | 肖健沛 | 2,780,3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0,345 | | 康月凤 | 2,609,4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9,463 |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祥瑞1期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498,5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8,599 | | 徐文骄 | 2,464,737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4,737 | | 吴志良 | 2,3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5,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吴子文、吴丽珠为夫妇。吴伟洋为吴子文、吴丽珠之子。吴志良为吴子文之弟。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下降57.33%,主要是由于本期票据背书、贴现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长191.4%,主要是由于本期增融资保证金计提利息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52.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华安工程项目持续投资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长39.54%,主要原因是本期采用应付票据购买主材(钢材)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53%,主要由于报告期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02.07%,主要原因是预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应发未发工资减少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下降63.51%,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缴税应交未缴税金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长55.91%,主要原因是预收废料款和小包押金增加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长1365.93%,主要原因是长期贷款到期时间已在一年内转非流动负债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下降61.84%,主要原因是中国进出口银行长期贷款到期时间已在一年内转非流动负债所致。 (1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7.86%,主要原因是本期比上年同期出口退税之免抵额附加税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7.4%,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1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长152.85%,主要原因是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1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定存募投资金投资减少所致。 (1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44.35%,主要原因是本期比上年同期购建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吴子文、吴志良、黄学诚、陈明理、何爱平、钟柏安 | 股东吴子文、吴志良、黄学诚、陈明理、何爱平、钟柏安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 2010年09月28日 | | 履行中 | | 吴子文、吴丽珠 | 本人为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为避免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本人现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①截止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②为避免本人未来可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会,且将促使本人未来可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③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本人未来可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本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A.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B.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发行人;C.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本人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发行人或作为出资投入发行人。 | 2010年11月17日 | | 履行中 | | 吴子文、吴丽珠 | 本人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未来可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且本人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未来可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与发行人进行关联交易。 | 2010年10月09日 | | 履行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30.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3,551.23 | 至 | 4,616.6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551.2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差异化的市场竞争与募投产能的释放。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子文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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