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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桐 君 阁 公告编号:2014-39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永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永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晔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31.18%,系所开票据到期而暂末续开所致。 2、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1.77%,系公司规模扩大,采购货物暂未到结算期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455.13%,主要系本期下属单位系公司新修建工程及购买新门面等所致。 4、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减少50.30%,系利润下降导致所得税费用支出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2014年7月21日复牌,终止重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4-24、2014-25、2014-26、2014-27、2014-28。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持有交通银行A股股票800,172股流通股。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简称:桐君阁 股票代码:000591 公告编号:2014-41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决议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9月16日以书面文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人 ,实到董事1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永红先生主持。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1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定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等会计准则。 同意 1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刊登于2014年10月21《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简称:桐君阁 股票代码:000591 公告编号:2014-42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等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今年上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损益产生影响。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的新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七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请见2014年10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明确“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3、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上述会计准则的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与201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简称:桐君阁 股票代码:000591 公告编号:2014-43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0日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9月16日以书面文件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出席会议监事应出席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罗晓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 独立意见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董事会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2014年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等会计准则,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伍斌 任红 程源伟 杨明 李豫湘 20114年10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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