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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4-089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和传真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4-090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参股子公司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创元”)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人民币800万元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总额为8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为促进大连创元经营发展,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写字楼7039室 注册号:210245000008336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周平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料板、管、异型材、塑料家具等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4年9月30日,大连创元资产总额为63,059,477.23元,负债总额35,253,926.88元,资产负债率55.91%。 3、大连创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海宁市英德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2%,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800万(捌佰万)元人民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债务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受其效力的影响。 3、担保期限: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大元股份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甲方承诺对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偿付义务,银行在保证期间可直接向大元股份追索。 5、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次贷款符合该公司的运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可以有效的优化该公司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促进该公司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合理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4-091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9:30-11:30,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00号宏汇国际广场A座1106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请相关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进行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经2014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4-089。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00号宏汇国际广场A座1106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向阳 联系电话:021-64698668 传真电话:021-64699688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14年11月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表决结果为:“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其他表决结果无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于2014年11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提案总数为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738146;投票简称:大元投票。 2、买卖方向:买入。 3、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本次股东大会只有一个议案。
4、申报股数及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投票举例 (1)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投同意票,对应的申报如下:
(2)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投反对票,对应的申报如下:
(3)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投弃权票,对应的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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