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更新)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1日 2014-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少为1次,最多分配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 截止2014年10月16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61,390,681.55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9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为 55,251,613.39元。 3)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发布了《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其中收益分配基准日现调整为2014年10月16日,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也相应调整,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不变。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根据《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修改。 3.2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28-999或021-3307-9999咨询相关事宜。 3.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