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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世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国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的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上述项目本报告期变动的主要原因: 1.应收票据:供应链贸易业务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减少。 2.存货:期末供应链贸易已发出的在途商品减少。 3.其他流动资产: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银行定息理财产品,增加8000万元。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减少,已计提未发放工资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减少。 5.预收款项:供应链贸易采购执行业务预收的定金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是上年年底计提应付未付的绩效工资于本年第一季度发放,相应减少相关的应付款。 7.应付税费: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42号文件规定国际货代业务自9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因而公司应交税费比年初有所减少。 8.应付利息:尚未到期的应付利息比年初所有减少。 9.应付股利:公司正在申办境外股东分红派息的相关手续,以致暂未付出。 利润表大幅变动的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上述项目变动的主要原因: 1. 营业收入:1-9月累计同比减少5.69%,其中跨境综合物流业务及供应链贸易业务分别同比下降2.89%及9.04%。报告期国际空海运运力失衡的状况仍然存在,公司空、海运业务运力采购的单位成本相应降低,在国际空运业务量同比增长13.43%、国际海运业务量同比增长8.98%,的情况下,跨境综合物流业务的收入略有下滑。供应链贸易业务由于主营产品的采购执行成本下降5.30%,收入亦同步减少。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奠定了盈利增长的基础。 2. 利润总额、净利润:公司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第三季度分别同比增长49.14%及59.77%、1-9月累计分别同比增长29.69%及35.40%。主要是公司在本年度不断强化平台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了跨境综合物流业务的服务能力、议价能力和协同能力,使该项核心业务的毛利率同比提升了1.78个百分点、新网点前期经营亏损同比减少了1000多万元;积极拓展战略业务,工程物流进入了中国路桥等9家核心供应商的目录,开发了多个工程物流项目,仓储第三方物流业务积极拓展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建成洋山港临港华贸国际物流中心仓储项目的基础上又投资兴建华南快速消费品物流中心,公司有信心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增强业务平台的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及持续发展能力。 3. 营业税金及附加:2013年8月开始在物流业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为减轻跨境物流业务负担,国家在2014年9月开始对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免征增值税,同口径比较,公司今年1-8月因征增值税使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大幅增加。 4. 营业外收入:公司第三季度及1-9月累计营业外收入分别同比增加127.98%及181.36%。主要是本年1-9月政府以补助形式退回部分“营改增”增加的税款及固定资处置收益分别同比增加155.66%及797.36%。 5. 营业外支出:公司第三季度及1-9月累计营业外支出分别同比增加429.24%及152.92%。@主要是本年1-9月一次性保险承担及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分别同比增加1033.62%及66.72%。 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的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上述项目变动的主要原因: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入2.47亿元,去年同期净流出2,403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大幅改善的原因一是期末供应链贸易业务的预收账款比年初增加1.82亿元,二是强化了结算管理,增加了经营现金的流入量。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使用闲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8,000万元影响。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根据现金流情况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了1.72亿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的承诺事项 根据2012年5月28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公告,公司在《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中明确了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事项 根据2012年5月28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公告: ●港中旅集团承诺“减少并规范未来可能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保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港中旅集团承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它经济组织。” ●港中旅集团承诺“如华贸国际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前发生的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违法事项,而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交有关费用款项(包括滞纳金)或遭受罚款处罚的,将承担该等费用款项和罚款,或向华贸国际进行等额补偿。” 3、公司股东的承诺事项 (1)港中旅华贸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的承诺: ●减少并规范未来可能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保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它经济组织。 ●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与华贸物流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将保证相互独立。 (2)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承诺: ●如华贸国际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前发生的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违法事项,而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交有关费用款项(包括滞纳金)或遭受罚款处罚的,将承担该等费用款项和罚款,或向华贸国际进行等额补偿。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它经济组织。 (3)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以及港旅商务公寓(广州)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的共同承诺事项 根据2012年5月28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公告,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租赁使用的30 处共计约3,981 平方米的租赁物业(约占总租赁物业面积的4.79%)出租方未能提供该等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等房产的所有权人同意出租方转租该等房产的证明文件,出租方亦因此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创华投资出具《承诺函》确认:若公司在租赁期间内因权属问题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港中旅集团负责落实新的租赁房源,并由港中旅集团及创华投资按照80%和20%的比例承担由此造成的装修、搬迁损失及可能产生的其它全部损失。 报告期内本公司、港中旅集团、港中旅华贸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港旅商务公寓(广州)有限公司、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权益的披露》,并规定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公司本次会计政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权益的披露,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实施而需要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或以前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因此无需进行前期追溯调整。 公司在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相关的规定,经测算预提了42.79万元人民币作为辞退福利支出,并在第三季度的损益中反映。除此之外,其余会计政策的修订并没有对公司产生影响。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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