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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7TitlePh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黄涛董事因公出差杨永柱

公司负责人杨永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封海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886,403,423.60886,154,745.04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46,228,581.90717,185,724.304.05%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9,404,578.2522.39%165,073,042.56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639,734.31-14.59%34,413,277.60-1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778,107.20-11.25%28,405,997.24-19.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354,734.35-126.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11.11%0.51-16.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11.11%0.51-16.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4%-20.00%4.70%-22.9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26,532.8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419,150.41 
债务重组损益-51,584.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923,616.43 
减:所得税影响额1,957,369.62 
合计6,007,280.3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451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杨永柱境内自然人30.01%20,400,00020,400,000  
温萍境内自然人13.83%9,405,0009,405,000  
杨琪境内自然人7.06%4,800,0004,800,000  
高永春境内自然人2.94%2,000,0002,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8%1,212,176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聚富银河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35%921,0450  
杨永伟境内自然人1.18%800,000800,000  
王增庆境内自然人1.02%693,989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兆金鸿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65%440,0000  
王铁境内自然人0.55%375,000375,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212,176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聚富银河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921,045  
王增庆693,989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兆金鸿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40,000  
黄旭忠317,734  
曹志洪303,000  
王利282,866  
董利生268,86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57  
黄金国199,15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为夫妻关系;杨琪女士为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之女,杨永伟先生为杨永柱先生之兄弟。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自然人股东黄旭忠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18,100股,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9,634股;自然人股东王利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0股,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2,866股;自然人股东董利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0股,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68,866股;自然人股东黄金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2,000股,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7,152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787.68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05.76%,主要系高新技术企业到期,重新认定工作尚在进行中,本期暂按25%计提递延所得税,而上期按15%计提所致。

2、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新增273.71万元,主要系本期投资成立联营公司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116.17万元,比上年末增长60.09%,主要系本期往来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183.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92%,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5、报告期投资收益167.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85.62%,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的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6、报告期营业外支出40.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12%,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致。

7、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4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6.05%,主要系本期销售货款现金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0.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95%,主要系①本期收回前期理财产品比去年同期增加②购建固定资产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

9、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15%,主要系本期分配现金股利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杨永柱、温萍、杨琪杨永柱、温萍、杨琪承诺:自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鞍重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鞍重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鞍重股份回购该股份;2012年03月16日2012年3月29日至2015年3月29日严格履行
杨永柱、温萍一、本人保证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个人未从事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除鞍重股份以外,本人拥有投资权益的其他单位未从事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二、本人保证在持有鞍重股份期间本人个人不会从事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同时,本人在持股期间将促使本人实际控制的除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不从事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如因包括但不限于继承、司法裁决、企业合并等被动原因,导致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单位从事的业务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情形的,则本人及控制单位将放弃该业务或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该业务转让给鞍重股份或其子公司;三、在持股期间,本人不构成实际控制但拥有投资权益的单位如主动或因包括但不限于继承、司法裁决、企业合并等被动原因从事与鞍重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则本人将于该单位实施该业务之日起90日内,将拥有的该单位权益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向包括鞍重股份在内的第三方实施转让;四、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对因违反承诺行为给鞍重股份造成的损失,以现金形式进行充分赔偿。2012年03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杨永柱、温萍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单位将严格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不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控制单位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或代本人及控制单位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或以《公司章程》禁止的其他方式使用公司资金;二、本人及本人控制单位将严格遵循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定的决策程序、权限进行相关决策。三、本人及本人控制单位在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执行以下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化原则办理,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成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没有市场价格时,且无法或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计算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四、公司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控制单位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监督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并妥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允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规范并按规则披露本人及本人控制单位与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2012年03月16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25.00%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4,396.45,861.86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861.8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由于下游行业的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预测2014年净利润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9日9点3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3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黄涛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杨永柱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黄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9日11点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3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4 年10 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订于 2014 年11月7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五)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15:00至2014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3日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议题

《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14年11月7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4年11月6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邹允收,并请注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4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卖价格
362667鞍重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67;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元)
1《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1.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劵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15:00至2014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2)5213058;

传真:(0412)5213058;

联系人:邹允先生、张钰女士。

六、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4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附件二:授权委托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调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北京翔科城市垃圾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翔科)”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调整与北京翔科之间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一、关联交易调整概况

公司 2014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 2014 年度与北京翔科 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截止 2014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 北京翔科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人民币5.54万元,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调整与北京翔科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后的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翔科城市垃圾设备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 7 号 2 号楼 2199 号

(3)法定代表人:李子宸

(4)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处理。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机械设备;城市垃圾处理设备、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及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委托加工机械设备。

(6)基本财务数据: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9.30万元,净资产249.30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杨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永柱、温萍之女,并持有鞍重股份 480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6%。因此,公司与杨琪共同对合资公司投资的行为将构成关联交易。北京翔科城市垃圾设备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对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

(2)定价依据:以公司向与其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货物所确定的最终价格为标准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 2014 年 10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黄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关联公司经营情况和正常生产需要进行的合理调整,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定价公平、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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